发布:2025-07-1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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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内蒙古)建设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9498041

0.00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15
起始日期
2025-08-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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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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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07-15
  • 结束日期:2025-08-12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 评估价:0.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240000.0
    法定代表人:陈加庆
    营业收入:2024.0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5-07-15至2025-08-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铁三局(内蒙古)建设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36融资方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融资方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49.0%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2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7-15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5-08-1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发展所需资金,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公开增资引入的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49%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中铁三局(内蒙古)建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层124-1025法定代表人陈加庆成立日期2024-10-09注册资本255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个数1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4年度资产总计0.00负债总计0.00所有者权益0.00营业收入0.00净利润0.0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5-04-30资产总计0.00负债总计0.00所有者权益0.00营业收入0.00净利润0.00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3.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可联系融资方领取,融资方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5811444491)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4.原股东未实缴部分,按约定实缴

5.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五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城市建设与开发领域经验,应有成功开发过大型城市建设项目案例(提供相关案例)

3.意向投资方纳税评级为B级且至少连续两年(以2023、2024年评级为准)

4.意向投资方连续两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以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亦不接受私募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投资

6.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7.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可根据协议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3、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一致,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

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6、意向投资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署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若成为投资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可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3)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犯罪记录,且本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

(4)本方知悉并认可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委托持股、私募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增资等情形

(5)本方同意并接受融资方有权对本方最终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进行调整

(6)本方若成为投资方,将充分尊重、支持融资方的公司治理安排,并且积极配合协同融资方的投资安排;(7)本方与融资方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8)本方同意本次增资以货币形式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个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合计49%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

如征集到2个(不含)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合计超过49%(不含)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企业信誉、行业业绩以及市场资源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管控、战略提升等方面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或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中铁资本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吕泽鸣联系电话:15811444491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陶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22电子邮件:ptao@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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