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1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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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498083

282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17
起始日期
2025-08-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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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82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82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郑州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07-17
  • 结束日期:2025-08-14
  • 地址: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 评估价:282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160000.0
    法定代表人:肖阳
    注册地址: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106号)法定代表人肖阳成立日期2016-05-17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106MA3X9WCJ0M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零部件及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特殊审批)、冶金用辅助材料、新材料;有色金属铸造及压延加工、金属工艺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承接金属及制品的质检分析;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郑州易泰众成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44.9000000河南致同资材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5.1000000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25.0000000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3.0000000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2.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3493.99880.95869.8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6181.4519457.786723.67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2025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5189.36785.62804.5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6546.8119010.207536.61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82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开斌成立日期2015-01-21注册资本21442.788097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1063267779523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5.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79199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3-1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郑州研究院转让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底价2,821.5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前将人民币45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方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5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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