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凯达北街和富奥大路交汇处盛世汽车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204室)法定代表人张文剑成立日期2020-09-08注册资本2292.789121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185.963073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20100MA17NTH757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汽车领域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贷款、保险、投资等需办前置许可类信息);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技术检测;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制造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网联汽车控制系统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孵化器运营;产业园运营;会务会展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其他股东39.6100000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7100000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7100000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6.7100000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7100000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6.7100000吉林科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7100000吉林省通用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100000长春三友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7100000吉林省创新创业孵化产业园有限公司6.71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5.28-448.72-379.7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634.1386.101548.04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2025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1.32-212.71-212.2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54.9119.091335.82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292.789121万元,实收资本2185.963073万元,转让方认缴出资153.8462万元,已实缴153.8462万元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1216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卢志高成立日期2018-03-28注册资本555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118MA06AWLT51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6.71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71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201011239989159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5-08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总办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28期)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6.71%股权转让底价104.67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补偿转让方的经济损失和支付北交所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和支付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3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