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区科汇三街12号1001房、1101房所在地区440000-440100法定代表人刘京京成立时间2000-04-26注册资本(万元)13469.387800(人民币)企业类型A19003经济类型A05003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000722907237W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信息系统安全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商务咨询服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水利工程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提供施工设备服务;电力销售代理;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职工人数335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股东数量(个)20股份总数134693878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1科学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1686938782刘京京15.0818203142173广州市信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34392054404广州市创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41957136005广州市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5248560006陈孟嫦3.098941740007广东粤科白云新材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72736000008梁金安2.138228800009广东省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7818240000010广州市韬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177231360011其他10位股东7.827510543143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3371.4900002349.7800002231.630000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0887.81000021689.90000019197.910000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备注财务指标为审计报告单体口径数据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6-304160.030000-1670.020000-1670.020000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4616.84000019423.08000015193.770000备注重要信息披露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3469.3878万元,实收资本为12928.1632万元
其中,转让方科学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6869.3878万元,实缴出资6328.1633万元,出资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10%股权(1346.9387万股)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转让方及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2.转让方、标的企业、标的企业股东刘京京及7家有限合伙制企业于2021年11月19日签署《关于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简称“《增资协议》”),约定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进行投资及股权认购,并对股东的权利义务作出了相关特别约定
受让方确认在参与挂牌竞价过程中,以及签署本协议前均已充分知悉《增资协议》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尤其是股东特别约定,以及相关责任安排,受让方承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后果,不得以任何名义追究转让方责任,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标的股权转让前由转让方享有、但在标的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无法享有或承继的股东特别约定涉及的权利等)
3.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受让方双方需于2027年6月30日前向标的企业支付实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275万元
转让方出资1,025万元,其中589.897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435.10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受让方出资250万元,其中143.87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06.1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该实缴义务以标的公司2022-2024财年审计净利润达标且股东刘京京等各方未违反《增资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条件
《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期限已办理延期变更至2027年6月30日,若此项变更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被认定无效,转让方、受让方双方须于收到标的企业付款通知后,按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分别支付各自应承担的出资款及其利息(若有)等款项,受让方不得以出资义务未延期或出资期限的原因主张扣减股权转让价款或要求转让方赔偿
4.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深云上评报字【2025】第BA1001号)、审计报告(华咏信专字[2024]第078号)及法律意见书((2025)法盛意字第1281号)
5.标的企业股东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7.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所有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经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
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
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10.受让方需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转让方提名2名、标的企业股东刘京京提名2名、受让方提名1名),董事长由刘京京提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转让方提名1名、刘京京提名2名),监事会主席由刘京京提名;财务负责人由刘京京提名
1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1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3.受让方应在《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4.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房产基本信息楼盘名称楼层房产总面积房产实用面积建筑年代装修情况使用状况使用年限绿化率小区均价朝向户型配套设施房产特点详细地址房产简要介绍房产周边环境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挂牌信息信息公告期2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加价幅度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