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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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广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G62025GD0000009) <结束>

资产编号:9503133

0.00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16
起始日期
2025-08-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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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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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1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7-16
  • 结束日期:2025-08-12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尖塔山路
  • 评估价:0.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广州产权交易所
  • 标签:
    居室数:611室
    小区:广州越秀国际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900000.0
    转让方: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不涉及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营业收入:69300.0
    利润:69300.0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信息发布需求遴选方案补录披露信息经办人联系方式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62025GD0000009标的名称广州广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90万元及以上挂牌日期2025-07-16挂牌截止日期2025-08-12资产概述暂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广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监测编号G62025GD0000009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90及以上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60.0000-60.0000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90.000000-90.000000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0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个)1-1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原出资额(万元)原出资比例(%)增资后出资额(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100.000060.00000040新股东------90.00000060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增资扩股后,增资企业的原股东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40%股权,投资方持有增资企业60%股权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至少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经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信息披露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合同达成一致的;未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股东同意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正常进行的;增资企业提出终结申请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用途:一是及时且有效地补充增资企业的流动资金,以应对各类原材料采购、人力成本支出;二是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合成生物学研发,以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增资企业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特别事项详见《广州广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第6118号)、《广州广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XYZH/2025GZAA6B0382)及《关于广州广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2025)粤开律意字第893号)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增资企业名称广州广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尖塔山路1号(6)栋611室法定代表人明飞平成立日期1993-07-12注册资本(万元)60(人民币)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1190515020B经营规模未知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白蚁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病媒生物防治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评价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

股东个数1职工人数0人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00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93万元0.17万元6.76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1.55万元0.27万元0.27万元备注前二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3.7万元37.2万元6.49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89.44万元2.4万元2.4万元备注前三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1.47万元27.38万元4.09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4.91万元-14.59万元-11.9万元备注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区县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1440101190671576K]批准单位名称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融资企业内部决策情况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合成生物学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提供合成生物学产业相关领域的有效研发专利证书等资料作为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增资条件投资须知:1.意向投资方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意向投资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投资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3.1意向投资方若违反增资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投资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4.产权交易机构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

5.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须在增资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

6.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投资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2)投资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增资认购申请,即为表明其接受增资企业已拟定的增资合同等文本,成为投资方后无条件与增资企业签署包括前述增资合同在内的文件

8.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方是指有意向认购本次增资标的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投资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资格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查,符合投资方条件和增资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方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

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企业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

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10.增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本次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增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增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2.投资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投资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3.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增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增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增资企业享有和承担;增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增资企业享有和承担

14.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增资款项及交易各方足额服务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15.本次增资扩股不涉及职工安置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其他披露事项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比例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比例收取10%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转账备注:G62025GD0000009+保证金保证金处置方式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增资价款

3.被确认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如不按约定签订成交文件及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增资企业所有

四、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5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要求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在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2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五、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若产生1个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等要求,采用协议成交方式,在取得增资企业执行董事或股东同意后,交易双方直接签订增资合同

若产生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项目进入以下遴选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合格投资方

资格审查完成后,产权交易机构将组织竞争性谈判专家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合格意向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环节进行报价

竞争性谈判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

信誉良好、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强的企业优先2.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源整合能力和经验优先

3.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业务关联度较高,且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协同性及互补性较强,能够为增资企业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促进增资企业发展的优先

4.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在企业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契合度高、能够与增资企业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

5.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六、补录披露信息无七、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吕小姐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交易机构网址http://gz.gemas.com.cn/;https://www.gduaee.com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96100转736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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