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物调查情况表<\/span><\/b>(202<\/span>4<\/span>)皖01执<\/span>1799<\/span>号<\/span><\/p><\/td><\/tr>拍品名称<\/span><\/p><\/td>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上海市<\/span>***<\/span>实业有限公司持有<\/span>)<\/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202<\/span>3<\/span>)皖01执<\/span>1799<\/span>号执行裁定书<\/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p><\/td>上海市<\/span>***<\/span>实业有限公司<\/span><\/p><\/td><\/tr>成交后提供的文件<\/span><\/p><\/td>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b><\/p>1、<\/span>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span><\/b>:<\/span><\/b>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上海市***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span>91310118133739060Q<\/span>;<\/span>证照编号:13000000202212120545;<\/span>经营范围:<\/span>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医疗服务: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span>
<\/span>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span>:<\/span>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8号1205-A112室<\/span>
成立日期:<\/span>1997<\/span>年<\/span>5<\/span>月<\/span>28<\/span>日,<\/span>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其中黄**于2022年10月8日出资2400万元,持股比例48%;钱**于2022年7月4日出资1600万元,持股比例32%;上海市***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2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上述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span>
<\/span><\/p>2<\/span><\/b>、特殊说明:<\/span><\/b>依照《最高人民法院<\/span>关于人民法院<\/span>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span><\/p>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负担及瑕疵等提示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
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span><\/p>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因竞买人主体条件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span><\/p>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的过户税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span><\/p>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span><\/p>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者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span><\/p>在本院依法送达成交执行裁定前,上述股权所分配的股权分红等相关孳息均与买受人无关,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由买受人享有
<\/span><\/p>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span><\/p>拍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股权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span><\/p>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辅拍机构与本院联系
<\/span><\/p>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
<\/span><\/p>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者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span><\/p>其他未尽事宜
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办理
<\/span><\/p>3<\/span><\/b>、辅助咨询电话:<\/span><\/b>黄<\/span>经理<\/span><\/span>19965214782<\/span><\/p><\/td><\/tr><\/table><\/p>Â<\/span><\/p><\/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郑重说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2271
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
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8月8日上午10时至2025年8月9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上海市***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3739060Q;证照编号:1300000020221212054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医疗服务: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8号1205-A112室成立日期:1997年5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其中黄**于2022年10月8日出资2400万元,持股比例48%;钱**于2022年7月4日出资1600万元,持股比例32%;上海市***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2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上述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
整体拍卖,评估价:3178.39万元,起拍价:2717.52345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负担及瑕疵等提示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
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因竞买人主体条件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的过户税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者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在本院依法送达成交执行裁定前,上述股权所分配的股权分红等相关孳息均与买受人无关,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由买受人享有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拍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股权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辅拍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者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未尽事宜
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办理
六、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余款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由买受人本人的账户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清潭路支行;账号:2121012080056205009737,开户联行号:319361002126),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一、竞买人可采用商业贷款等其他方式筹款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
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020/65352271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监督电话:18095652542辅助机构咨询电话:黄经理19965214782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73号天源大厦4楼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18日竞买须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8月8日上午10时至2025年8月9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标的物,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上海市***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3739060Q;证照编号:1300000020221212054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医疗服务: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8号1205-A112室成立日期:1997年5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其中黄**于2022年10月8日出资2400万元,持股比例48%;钱**于2022年7月4日出资1600万元,持股比例32%;上海市***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2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上述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
整体拍卖,评估价:3178.39万元,起拍价:2717.52345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数倍)
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负担及瑕疵等提示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因竞买人主体条件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上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的过户税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者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在本院依法送达成交执行裁定前,上述股权所分配的股权分红等相关孳息均与买受人无关,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由买受人享有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拍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股权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辅拍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者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未尽事宜
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办理
六、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