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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本次拍卖标的为<\/span>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span>名下的<\/span>对外投资股权拍卖,系<\/span><\/b>:<\/span>贵垠公司<\/span>持有的<\/span>温州市贵垠置业有限公司<\/span><\/b>100%股权
<\/span><\/b><\/b><\/p>(注:<\/span>温州市贵垠置业有限公司<\/span>注册资本<\/font>10<\/font><\/span>,000<\/font><\/span>万元人民币,为<\/span>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span>全资子公司)
<\/span><\/p><\/p><\/span><\/div><\/div><\/div><\/div>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再次拍卖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对外投资股权的公告(2024)沪03破986号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27日10时至2025年7月28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股权调查情况表》要求,仔细了解标的股权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人仅予以配合),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股权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4.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股权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股权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二、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贵垠公司”)名下的对外投资股权拍卖,系:贵垠公司持有的温州市贵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温州贵垠公司”)10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
(注:温州市贵垠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起拍价:7,0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2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13127587827)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六、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股权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通过淘宝支付平台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账号:437788961582】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股权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七、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一座10层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仅予以必要协助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公告对于标的股权基本信息及现状公布信息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无法查知,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本次拍卖所涉温州贵垠公司,管理人未接管到其任何印章、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亦未联系到温州贵垠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其他相关人员
管理人以温州贵垠公司现状进行拍卖,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3.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股权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4.与本标的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5.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股权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127587827(姜老师)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拍卖须知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27日10时至2025年7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拍卖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贵垠公司”)名下的对外投资股权拍卖,系:贵垠公司持有的温州市贵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温州贵垠公司”)10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
(注:温州市贵垠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风险提示:1、本次拍卖公告对于标的股权基本信息及现状公布信息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无法查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核实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股权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起拍价:7,0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次
四、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实施网络拍卖应当先期公告,首次拍卖的公告期不少于十五日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股权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股权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本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股权,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7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股权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股权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账号:437788961582】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管理人联系,提交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本次拍卖所涉温州贵垠公司,管理人未接管到其任何印章、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亦未联系到温州贵垠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其他相关人员
管理人以温州贵垠公司现状进行拍卖,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股权,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股权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股权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股权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管理人咨询电话:13127587827(姜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它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贵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