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21 17:2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504746

93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8-06
起始日期
2025-08-07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5228.4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3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浦东新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8-06
  • 结束日期:2025-08-07
  •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 评估价:5228.4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明湖山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上海朗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座位数:7823(座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p><\/td><\/tr>评估基准日<\/span><\/p><\/td>202<\/span>3年7月31日<\/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p><\/td>根据评估报告中披露:<\/span><\/b><\/b><\/p>截至评估基准日<\/font>2023年7月31日,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185.32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0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185.32万元

评估后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228.46万元,增值4,043.14万元,增值率为341.10%

<\/font><\/span><\/p>Â<\/span><\/p>1.根据不动产登记查询,南京市白下区(现秦淮区)明湖山庄01幢房地产权利人为江苏美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变更主管机关后更名为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span><\/p>Â<\/span><\/p>2.根据江苏美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江苏税务数据情报管理平台上报的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截止评估基准日,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较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发生变化,除南京市白下区(现秦淮区)明湖山庄01幢房地产外无任何资产及负债

<\/span><\/p>Â<\/span><\/p>3.南京市白下区(现秦淮区)明湖山庄01幢房地产共6层,其中地上5层地下1层

根据资料显示,地下面积(共1,329.86㎡)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可能存在转让给明湖山庄小区业主的情况,具体转让的面积和转让情况暂时无法确定,本次评估未考虑该情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span><\/p>Â<\/span><\/p>4.白下区(现秦淮区)明湖山庄01幢规划用途为办公,土地地类(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根据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2018年1月11日出具关于明湖山庄01幢的情况说明,2004年9月8日白下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明湖山庄01幢规划用途只能为明湖山庄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办公用途,该用途不因产权变更而发生变化

根据要求,本次评估中按照办公用途对房地产进行评估,且不考虑对使用权人的限制

<\/span><\/p>Â<\/span><\/p>登记信息:<\/span><\/b><\/b><\/p>企业名称: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span><\/p>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span><\/p>成立日期:<\/font>2010-08-25<\/font><\/span><\/p>注册资金:<\/font>1300万元人民币<\/font><\/span><\/p>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91310115MA1H8KK34G<\/span><\/p>法定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font>888号C楼<\/font><\/span><\/p>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span><\/p>营业期限:<\/font>2010-08-25至2030-08-25<\/font><\/span><\/p>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销售<\/font>,从事农业科技、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通讯器材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font><\/span><\/p>法定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font>888号C楼<\/font><\/span><\/p>Â<\/span><\/p>上海镶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基准日各股东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span><\/b><\/b><\/p>投资者名称<\/span><\/p><\/td>认缴出资金额(万元)<\/span><\/p><\/td>出资比例(<\/font>%)<\/font><\/span><\/p><\/td><\/tr>上海朗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span><\/p>(原南京朗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span><\/p><\/td>1,300.00<\/span><\/p><\/td>100<\/span><\/p><\/td><\/tr>合计<\/span><\/p><\/td>1,300.00<\/span><\/p><\/td>100<\/span><\/p><\/td><\/tr><\/table>注:评估报告详见附件<\/font>“苏富评报字(2023)第054号《资产评估报告》”

<\/font><\/span><\/p><\/td><\/tr>备注<\/span><\/p><\/td>1.Â<\/span>税费负担情况:<\/font><\/span>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font><\/span>

<\/span><\/p>2.Â<\/span>拍品<\/span>是否受政策的限制,请自行到<\/span>相关<\/span>主管部门调查

竞买人应当符合<\/span>相关<\/span>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span>、变更等<\/span>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span><\/p>3.Â<\/span>拍品成交后,由<\/span>买受人本人到指定地点直接办理过户、交接手续<\/span><\/b>,<\/span>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格:930万元,评估价格:5,228.46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4.5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次拍卖活动,如需咨询拍品相关信息,请联系025-83577823(座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00-18:00)或400-962987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账号:43010120380000022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5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快拍嘉咨询电话:025-83577823(座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00-18:00)或400-9629877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21日拍卖须知(第四轮第二次拍卖)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6日10时至2025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7398554.pagination.2.6b061c52FhTr87&user_id=193445757,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权利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账号:4301012038000002222),并在付清剩余拍卖款一周后(凭竞买人竞买成功信息、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5-835224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5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2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