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2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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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9505151

2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24
起始日期
2025-07-25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7-24
  • 结束日期:2025-07-25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黄坛镇下洋工业园区
  • 评估价:0.000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公告宁海天使创业投资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投资成本<\/font>100万元

<\/font><\/span><\/b><\/b><\/p>2017年3月,甲方: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丙方:吕永楚、王月琴(乙方原始股东),签订《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

约定:甲方对乙方投资1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同时约定,自甲方股权交割日起4年后,如甲方所持有乙方股份未实现退出,甲方有权提出回购要求,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甲方提出书面回购要求的30个工作日内必须回购甲方股权

回购价格=实际出资额*(1+实际出资天数\/365*8%)<\/span><\/b><\/b><\/p>具体明细情况详见:绍中发评报字<\/font>(2025)第009号评估报告、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

<\/font><\/span><\/b><\/b><\/p>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span>20<\/span><\/b>2<\/span><\/b>5<\/span><\/b>年<\/span><\/b>7<\/span><\/b>月<\/span><\/b>2<\/span><\/b>2<\/span><\/b>日<\/span><\/b>前与<\/span>清算人<\/span>联系(联系人:<\/span>章老师<\/font><\/span>联系方式:<\/font>13600623991)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自行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清算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清算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清算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投资成本100万元

2017年3月,甲方: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丙方:吕永楚、王月琴(乙方原始股东),签订《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

约定:甲方对乙方投资1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同时约定,自甲方股权交割日起4年后,如甲方所持有乙方股份未实现退出,甲方有权提出回购要求,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甲方提出书面回购要求的30个工作日内必须回购甲方股权

回购价格=实际出资额*(1+实际出资天数/365*8%)

具体明细情况详见:绍中发评报字(2025)第009号评估报告、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与清算人联系(联系人:章老师联系方式:13600623991)

三、起拍价起拍价:245000元,保证金:245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四、瑕疵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缴纳保证金开始竞拍后,视为对标的物未标明瑕疵已知悉,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必须提前自行查询、核实、了解股权所在公司的财务、经营等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属于强清企业的清算财产,拍卖方无法开具发票

4.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五、咨询看样自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清算人章老师13600623991(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与清算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参加竞拍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清算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成交后,买受人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清算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8月1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通过淘宝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也可在2025年8月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清算人如下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人;账号:3975200104004494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本案清算财产,用于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并承担两次拍卖间的差价赔偿责任

悔拍后清算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清算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拍卖,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清算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交易环节所涉税费按照税法规定承担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三、特别提醒(一)本次拍卖中,因清算人无法对拍卖标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起拍价以绍中发评报字(2025)第009号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价作依据和参考,清算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重大或一般瑕疵保证责任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清算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清算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清算人咨询电话:章老师13600623991法院监督电话:贺法官0574-5997906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清算人咨询

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人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拍卖须知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人将于2025年7月24日10时至2025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人,监督单位: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投资成本100万元

2017年3月,甲方: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丙方:吕永楚、王月琴(乙方原始股东),签订《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

约定:甲方对乙方投资1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同时约定,自甲方股权交割日起4年后,如甲方所持有乙方股份未实现退出,甲方有权提出回购要求,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甲方提出书面回购要求的30个工作日内必须回购甲方股权

回购价格=实际出资额*(1+实际出资天数/365*8%)具体明细情况详见:绍中发评报字(2025)第009号评估报告、宁波东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与清算人联系(联系人:章老师联系方式:13600623991)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与清算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可参加竞拍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清算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8月1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人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清算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清算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清算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贺法官0574-59979063清算人咨询电话:章老师1360062399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清算人咨询

宁海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人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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