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法院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16)浙07执200号被执行人江苏佳乐有限公司拍卖标的物名称新沂市佳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80%的股权执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商终字第115号优先购买权人拍品所有人江苏佳乐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标的物简况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被执行人江苏佳乐有限公司持有的新沂市佳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80%的股权
详见金华同润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作出的金润评报字[2025]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竞拍人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税费负担: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由原权利人承担和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特别说明:1、请竞买人仔细阅读金润评报字[2025]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内容,因上述特别事项说明对上述股权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上述股权拍卖成交后送达执行裁定书给买受人之日即为其相应权益交割日期,成交后次月起的股权收益归买受人,公司收益及派发时间、方式等相关问题请自行向公司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
3、竞买人应自行向该公司了解股权所在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评估报告书资料仅供参考,其他评估报告书未尽事宜应自行了解
五、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沂市佳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80%的股权的拍卖公告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21日10时至2025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江苏佳乐有限公司持有的新沂市佳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80%的股权
详见金华同润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作出的金润评报字[2025]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582.86万元,起拍价:42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新沂市佳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若因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5日前接受咨询
本标的不安排看样,有关该股权的其他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向新沂市佳乐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咨询电话:王法官,0579-82688758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请竞买人仔细阅读金润评报字[2025]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内容,因上述特别事项说明对上述股权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上述股权拍卖成交后送达执行裁定书给买受人之日即为其相应权益交割日期,成交后次月起的股权收益归买受人,公司收益及派发时间、方式等相关问题请自行向公司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
3、竞买人应自行向该公司了解股权所在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评估报告书资料仅供参考,其他评估报告书未尽事宜应自行了解
六、税费负担及过户情况: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由原权利人承担和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9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51208011176358)
十一、淘宝网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竞买人如需银行贷款,请自行向相关银行咨询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79-82688758(拍品详情、看样)、0579-82058210(拍卖流程、委托);监督电话:0579-82058015;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生效裁判文书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商终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1、金华银行总行营业部:王凯,联系电话:13575901830,徐圣凯,联系电话:18329035811,个人按揭贷款、企业按揭贷款
2、农行金华分行营业部:洪凯,联系电话:15267309836,个人按揭贷款,企业按揭贷款
3、建行金华分行:杨波,联系电话:057982302169,个人按揭贷款
4、浙商银行金华分行:钱康,联系电话:15067073971,个人按揭贷款
5、稠州银行金华分行:徐清源,联系电话:18858979798,个人按揭贷款、企业按揭贷款
6、永康农商行:潘俊,联系电话:13777530816,个人按揭贷款、企业按揭贷款
7、东阳农商行:胡永良,联系电话:13566922588,个人按揭贷款、企业按揭贷款
8、义乌农商行:金伟强,联系电话:13957950625,个人按揭贷款、企业按揭贷款
9、兰溪农商行:王跃飞,联系电话:15058558160,个人按揭贷款;诸葛傅攀,联系电话:18267936527,企业按揭贷款
10、金华成泰农商行:黎郁雯,联系电话:15268629512,个人按揭贷款、企业按揭贷款
特别提醒: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各贷款银行审核确定,与本院无涉
竞买人不管以何种方式付款,必须在本院拍卖公告上规定时间内缴清余款,如未按期付款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21日10时至2025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是否有条件限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咨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于十五日内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579-82688758)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请见拍卖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