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拍品名称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35528376)持有的国信优易(北京)数据要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比例为39.2703%的股权
权证情况无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数量、型号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35528376)持有的国信优易(北京)数据要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比例为39.2703%的股权
备注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丰台法院查封2、无抵押、共有权人
瑕疵情况:该股权的参考价为双方当事人议价确定买受人需自行了解当地购买股权资质要求及后续过户要求,如因买受人未作了解导致后期拍卖标的物无法交付,需自行承担悔拍的不利后果
买受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且在成交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取得相关部门股权变更批准手续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拟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1.拍卖对象: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35528376)持有的国信优易(北京)数据要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比例为39.2703%的股权
2.权证编号情况:无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变卖公告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变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7日10时至2025年10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35528376)持有的国信优易(北京)数据要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比例为39.2703%的股权
瑕疵情况:该股权的参考价为双方当事人议价确定买受人需自行了解当地购买股权资质要求及后续过户要求,如因买受人未作了解导致后期拍卖标的物无法交付,需自行承担悔拍的不利后果
买受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且在成交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取得相关部门股权变更批准手续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卖价:1200万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关于本次变卖标的限购、过户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变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委托代理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代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结束之前(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法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装、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变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未能联系到被执行人(无有效联系方式),公告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5年8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106执恢78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27348207)
悔拍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
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变卖报名前应如实向变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633980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村1034号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变卖须知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7日10时至2025年10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变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为准
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已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请务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针对拍卖标的物及竞买人自身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过户所需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流程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多次过户等情况造成的额外费用及相关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106执恢78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27348207),并在法院指定日期(联系人周法官:010-86339899)前【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村103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应于5日内与承办法官联系(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咨询周法官:010-86339899),于承办法官指定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物的过户及交接等工作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的,视为放弃变卖标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633980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