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22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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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渭清洁能源控股(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在家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7.7128%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511609

843.52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8-22
起始日期
2025-08-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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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43.52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滨海新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8-22
  • 结束日期:2025-08-23
  • 地址: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602-09
  • 评估价:1205.038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2.评估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180000000.0
    转让方:有限责任公司在家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港澳台投资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拍卖依据(2025)内0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汾渭清洁能源控股(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在家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7.7128%股权拍卖依据(2025)内0625执恢266号拍品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家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W51L9G法定代表人:唐鹏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602-09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8000万元拍品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1.杭锦旗人民法院在执行本案中予以查封2.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3.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注:1.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有不符合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税费负担情况: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4)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任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充分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5)竞买人有其他问题向相关单位、部门咨询确认

';杭锦旗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不包括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咨询)已授权委托(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为本次拍卖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承诺负责房屋腾退、交付标的物,并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竞买条件及股权变更时买受人的限制条件

起拍价8435270.97元,保证金8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17时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64800176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属于家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7128%的股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了解相关情况,不组织实地勘验,未作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股权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本次标卖标的物为股权,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竞买人条件及股权变更时买受人的限制条件,自然人能否购买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程序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七、拍卖标的物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股权,权属变更手续的办理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应由权利人承担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据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此公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七日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8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号(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锦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780905212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竞买者可上网自行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遇到各种问题,可联系本案件所委托的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18648001762(请于工作时间咨询)监督电话:18648036100拍辅公司咨询电话:15750644660(请于工作时间咨询)联系地址:内蒙古杭锦旗锡尼镇杭锦旗人民法院2025年7月22日杭锦旗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8月22日10时至2025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锦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7/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162.2e2530a7YXOZCj,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股权标的物的不能变更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8月15日17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特别提醒:本次标卖标的物为股权,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竞买人条件及股权变更时买受人的限制条件,自然人能否购买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程序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8月3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锦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78090521261),并在2025年9月6日9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杭锦旗人民法院(地址:杭锦旗胜利北路西)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864803610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648001762(请于工作时间咨询)拍辅公司咨询电话:15750644660(请于工作时间咨询)杭锦旗人民法院2025年7月22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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