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注:1、标的物情况说明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物名称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48%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5,760万元)权属人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资本信息企业名称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成立日期2012/2/16注册资本12000万元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5901855269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新能大厦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具体其他经营范围详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其他(一)竞买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及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要求的规定
(二)如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股东变更,需符合《公司法》、《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股东涉及外商投资的,仍需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规定
(三)其他限制性条件、买受人资质、股权转让变更等问题请自行咨询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具备股东主体资格,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拍卖公告(第二次)本院将于2025年8月7日10时起至2025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持有的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48%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5,760万元),以报告文号为内荣评报字【2025】27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处置参考价
股权的处置参考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处置参考价:30,137,200元,起拍价:16,876,832元,保证金:1,687,683元,增价幅度:84,384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2.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特别提示:(一)竞买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及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要求的规定
(二)如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股东变更,需符合《公司法》、《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股东涉及外商投资的,仍需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规定
(三)其他限制性条件、买受人资质、股权转让变更等问题请自行咨询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具备股东主体资格,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三、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案暂未收到优先购买申请四、特别提醒1.详见报告文号为内荣评报字【2025】27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缴款与过户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51793,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6003号”),并在交齐拍卖款后根据本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电话:020-83211086、32620378
)领取过户裁定书等文件拍卖财产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七、法律责任1.因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凡在拍卖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监督举报方式:发送邮件至zhixingju88@Outlook.com
特此公告竞买须知本院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价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报名】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并出价的,拍卖亦可成交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成交过户】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及产生额外费用等后果
七、【拍卖价款】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
八、【竞买人责任】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暂缓、中止、撤销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竞价过程中及竞价成交后,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反诈防骗】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
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