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单位对重整投资人设置的准入条件、财务状况良好的自然人、单位可参加竞价,参加竞价活动的京东账号所有人为竞价人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价人作为联合体参与竞价的,只能以一家单位或者个人报名参与竞价,并且应当至少在开拍前一日向管理人书面报告联合竞价的相关材料
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至少在竞价前一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价成功后,成交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竞价活动经公告期后举行,就竞价标的为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资格,该标的及其权益包括主要为重整计划范围中所述的对应资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重整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政策、财务等风险在本次竞价过程中已作相应披露
管理人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相关资产瑕疵及风险的任何担保
请竞价人在竞价前仔细审查与竞价标的有关的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实物情况,并就相关风险向专业部门作出咨询、评估;欢迎竞价人亲临现场,实地查看,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同意对有关实物按现状进行确认
请竞价人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有关实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自愿承担重整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政策、财务等风险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价人在对竞价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功的,竞买人完成相关手续签订和费用支付后,保证金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价人竞价未成功的,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如果成交人未按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竞价保证金未及时转入管理人账户的,成交人应按竞价保证金每日万分之五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的,视为成交人悔拍
八、如竞价成功后成交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人未在竞价成交后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竞价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成交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启动对重整投资人招募资格的竞价活动,原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及京东平台的费用不予退还
重新竞价的成交价低于原竞价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原成交人承担,管理人直接从原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依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管理人有权责令原成交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竞价时,原成交人不得参加竞价活动九、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价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在重整程序中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
上述需以原产权人名义缴纳但由竞价人最终承担的税、费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以相应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竞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向管理人主张返还十、竞价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扣除竞价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竞价或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
十二、为便于竞价人及时收到竞价相关的文书,竞价人在竞价前如实向京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包括邮寄收件地址及邮箱、微信、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价人应在竞价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价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司名称南京无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123号成立时间2019-04-12法定代表人刘秋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期限2019-04-12至无固定期限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刘秋兰335067.0000%施圣荣1031.2520.6250%李建华618.7512.3750%经营范围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及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技术服务;动力锂电池回收处理产生的阳极材料、阴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以及包装物产品销售;锂、镍、钴、锰电池收集、销售;电池材料、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与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