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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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敏持有的武汉祥鑫建筑材料租赁有限公司15%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970746

144万元
用途
56.06%
折扣率
2025-11-01
起始日期
2025-12-31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56.8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1-01
  • 结束日期:2025-12-31
  • 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71号商会大厦12层1号
  • 评估价:256.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56.06%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注册资本:20130000.0
    转让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变卖须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日10时至2025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2259),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变卖标的权利状况:被执行人马文敏持有的武汉祥鑫建筑材料租赁有限公司15%股权

四、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竞买与其行为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昌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昌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0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27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市大东门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28400057078761662,并在付清全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法院咨询电话:027-88931813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802711470,中利法拍喻经理法院监督电话:027-88931404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网址:http://sifa.jd.com/225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股东信息1.程才春,持股比例18%,出资金额18万元;2.程学东,持股比例17%,出资金额17万元;3.曾凯,持股比例20%,出资金额20万元;4.马文敏,持股比例15%,出资金额15万元;5.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出资金额30万元

权利限制情况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予以冻结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瑕疵说明竞买人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请在拍卖前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更的行政许可条件,并向武汉祥鑫建筑材料租赁有限公司咨询了解

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及参见竞买或竞买后,而造成不能入股武汉祥鑫建筑材料租赁有限公司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涉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71号商会大厦12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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