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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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优先级份额及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9971732

8082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26
起始日期
2025-10-2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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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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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8082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珠海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0-26
  • 结束日期:2025-10-26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荣粤道与汇通六路交叉口西240米
  • 评估价:80822.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等情况请投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15625000.0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标的物构成一: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全部的优先级份额784,375,000份进行处置

截至2025年5月31日,此信托持有对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或“法拉帝公司”)债权总额127,094.02万元(其中本金78,437.5万元,利息、复利、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5月31日统计数据为48,656.52万元,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超出利率上限的风险)

债务人法拉帝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以名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的宗地代码为440402014001GB00288、440402014001GB00289、440402014001GB00273的三宗土地作为抵押物为上述债权提供担保;另有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群力、陈旭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珠海市领先动力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的债务人24.96%股权作质押担保

<\/b><\/span><\/span><\/span><\/p>其他说明:<\/span><\/span><\/span><\/span><\/p>1.吴群力、<\/span>陈旭、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对应债权到期日为<\/span>2024<\/span>年<\/span>4<\/span>月<\/span>7<\/span>日

该债权现已由原到期日<\/span>2024<\/span>年<\/span>4<\/span>月<\/span>7<\/span>日展期至<\/span>2027<\/span>年<\/span>4<\/span>月,但本次展期时,保证人吴群力、<\/span>陈旭、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对展期事宜进行确认,且未签署任何同意继续提供保证担保的书面文件

关于保证期限及担保责任的风险与瑕疵,具体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风险

<\/span><\/span><\/span><\/span><\/p>2.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信息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span>2024<\/span>年<\/span>3<\/span>月<\/span>14<\/span>日裁定受理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span>2024<\/span>)粤<\/span>03<\/span>破申<\/span>168<\/span>号】,并于<\/span>2024<\/span>年<\/span>4<\/span>月<\/span>16日裁定对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具体重整进展、债权申报情况,以及保证人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破产受理可能导致的在连带保证责任履行上的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承担

<\/span><\/span><\/span><\/span><\/p>4.竞买人应充分理解并认可,基于标的信托优先级份额的特殊性,转让方就标的信托优先级份额只按现状转让,受让方独立判断竞拍标的所涉债权、股权及其基础法律文件等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

竞买人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完全认可:标的信托优先级份额按“现状”整体转让,包含其现有及可能衍生的全部权利、义务、风险及瑕疵,转让方不作任何调整或补救;竞买人已自行完成对标的信托优先级份额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投诉、索赔或其他救济途径)就标的信托优先级份额或其底层资产之任何现状、风险、瑕疵、价值贬损、收益未实现或其他任何损失向转让方及其关联方、雇员主张权利、索赔或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span><\/span><\/span><\/span><\/p>5.竞买人应充分理解并接受,<\/span>作为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的先决条件,买受人须同意: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2025年5月31日(含当日)后产生的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的全部信托报酬

<\/span><\/span><\/span><\/p>6.本项目为公开竞价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span><\/span><\/span><\/span><\/p>7.其他有关风险提示或上述交易安排的具体细节约定及其他安排,详见所附的在成交后须由买卖双方签署的《<\/span>信托优先级份额<\/span>转让协议》

<\/span><\/span><\/span><\/span><\/p>标的物构成二: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23242709J)10%股权进行处置

该标的股权对应债务人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562.5万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标的股权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股

<\/span><\/span><\/span><\/p>其他说明:<\/span><\/span><\/span><\/p>1.转让方就标的股权只按现状转让,竞买人独立判断标的股权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

在竞买前,竞买人已对标的股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调查,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股权(包括法拉帝公司现状等)的所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已存和潜在的风险、瑕疵

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自愿承担因标的股权的现状(包括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瑕疵或者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span><\/span><\/span><\/p>3.竞买人知悉且认可,在竞买人未按照竞买公告支付完毕标的信托份额及标的股权全部交易价款前,竞买人无权要求转让人单独就标的信托份额或标的股权进行过户或移交

<\/span><\/span><\/span><\/span><\/p>4.本项目为公开竞价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span><\/span><\/span><\/span><\/p>5.其他有关风险提示或上述交易安排的具体细节约定及其他安排,详见所附的在成交后须由买卖双方签署的《<\/span>股权转让协议》

<\/span><\/span><\/span><\/span><\/p>上述信息仅作参考,<\/span>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抵押物可能涉及的产权性质、使用租赁、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前往实地或向有关部门调查

<\/span><\/b><\/span><\/span><\/span><\/p>Â<\/p><\/span><\/div><\/div><\/div><\/div>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6日9时至2025年10月26日17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上(https://jinrong-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本次竞拍标的物为: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全部的优先级份额784,375,000份,及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

针对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信托优先级份额,截至2025年5月31日,此信托持有对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债权总额127,094.02万元(其中本金78,437.5万元,利息、复利、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5月31日统计数据为48,656.52万元,具体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超出利率上限的风险),对应全部的优先级份额;此信托还持有债务人65.04%股权,对应全部的劣后级份额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此信托唯一的优先级受益人

针对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该股权对应债务人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562.5万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股

特别提示:“尾款支付方式”“尾款支付时间”请以本竞价标的“竞买须知”为准

一、竞价标的: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全部的优先级份额784,375,000份(亦称“标的债权”),及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亦称“标的股权”)

二、竞买起拍价:808,223,000元(信托优先级份额起拍价789,162,900元,10%股权起拍价19,060,100元),保证金:竞拍价的20%,加价幅度:1,000,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竞价标的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竞价标的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权机构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f.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须于成交确认前,至迟于《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以孰早为准),签订并提交受让人资格适格承诺书,承诺不存在以上情形

竞买人承诺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非来源于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担保义务的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非来源于向个人募集的资金(经备案的金融产品除外)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途径,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竞买成交后,《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买受人须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达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配合完成反洗钱审查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信达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信达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正式签订“《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信达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价标的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凡先前参与信达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信达公司所提供资料或信息仅供参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23时59分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信达公司现场咨询(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竞价标的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25日23时59分前向信达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信达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竞价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竞价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标的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及参与竞价,需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方能确定成交

如有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则进行第二次竞价,第二次竞价以第一次的最终竞价金额+第一次竞价最小加价额作为第二次竞价的起始价,如果第二次竞价未达到第二次竞价的起始价,参与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前,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支付剩余价款时可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且本次处置不设置流拍自动降价机制九、签约及付款期限:如竞买人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竞得竞价标的后,则竞买人与信达公司就竞价标的的转让关系(“竞买关系”)成立并生效,竞买人自竞价成交之时起成为买受人

买受人须按照竞拍成交价格按期与信达公司签订《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资格审查表》,否则将按照本须知第十条、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信达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并在《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账号:11001069200056007770)

十、保证金规则:(一)竞买人应线上缴纳保证金,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或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授权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在其竞价成交后将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划入信达公司账户

(二)竞价成功后,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买受人按时与信达公司签订并履行《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资格审查表》及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时,买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按《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冲抵转让价款

(三)下列情况,信达有权没收竞买人/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3.符合本须知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中规定的信达公司有权没收保证金的相关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并在《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如买受人迟延未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中的任意一份协议或文件的,或买受人逾期支付转让价款,或拒不履行相关协议、文件确认的买受人义务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中任何一份协议或文件的,自买受人逾期签署之日起;或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的,自买受人逾期付款超5个工作日之日起,信达公司有权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两个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即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信达公司所有,信达公司不再归还)并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买受人应按信达公司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

如信达公司再行采用委托拍卖、债务重组或其他方式处置竞价标的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律师费、处置费用等);如再行处置所得金额低于买受人本次竞价成交价格的,信达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2.买受人出现任一违约情形之日起,买受人应就应付未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付款义务的继续履行,信达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与信达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并按约定履行义务

在买受人与信达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并付清《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两个协议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前,信达公司有权不向买受人移交竞价标的,由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如上述买受人应付违约金及买受人应承担的费用等相关金额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受到的实际损失,信达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无论信达公司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信达公司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信达公司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上述任一违约情形或者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10日】时,重新进行选择

(二)因买受人过错导致无法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资格不符合本须知明确的竞买人条件的,或买受人拒不配合信达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或买受人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等),信达公司有权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按信达公司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

如信达公司再行采用委托拍卖、债务重组或其他方式处置竞价标的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律师费、处置费用等);如再行处置所得金额低于买受人本次竞价成交价格的,信达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三)为避免疑义,如存在信达公司在解除了竞买关系后需向买受人退还任何余款的情况的(例如,买受人支付的转让价款在扣除了信达公司有权没收的保证金、违约金及赔偿款等尚有剩余的),信达公司原路无息向买受人退回该等价款

买受人与信达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竞买人资格审查表》且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应按双方签订的《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相应条款处理

十二、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属于以下主体:(1)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竞价标的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竞价标的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权机构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f.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须于成交确认前,至迟于《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以孰早为准),签订并提交受让人资格适格承诺书,承诺不存在以上情形

竞买人承诺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非来源于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担保义务的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非来源于向个人募集的资金(经备案的金融产品除外)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途径,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竞买成交后,《信托优先级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买受人须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达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配合完成反洗钱审查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附件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因转让交易标的产生的税费、交易费用等由买卖双方遵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作为转让先决条件,买受人须同意: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2025年5月31日(含当日)后产生的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的全部信托报酬

5.风险和瑕疵知悉

信达公司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完全知悉并接受除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随份额转让的权益外,受让标的份额不代表享有信达公司就本项目所签署的全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竞价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限制、债务人、保证人或其他担保人的履约能力、信托财产瑕疵或纠纷、支付信托报酬及税费等,导致买受人实际获得的信托收益可能小于竞价标的资产对债务人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余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D.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竞价标的份额后,对国通信托·信达法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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