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品情况调查表(其他财产权利)标的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股权处置依据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1111执恢178号权利证书编号或权利登记证号标的所有人潘*标的现状权利性质/登记机构、批准机构/过户限制/利用现状欠缴税费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标的物情况权利种类及数量权利剩余期限权利适用范围已知瑕疵或负担权利证书是否扣押权利证书保管人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具有优先购买资格人在开拍前5日内向法院申报备注买受人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相关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股权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税费由各自承担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1/07,户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拍卖标的: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的股权
(2)评估价:820.84万元;起拍价:459.6704万元;保证金:4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3)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其它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有优先购买资格人在开拍前5日内向法院申报;买受人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相关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股权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他请电话咨询
二、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至2025年10月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若第一次流拍则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1月5日10时至2025年1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十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需要明确的是,在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时,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位意向竞买人对竞买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629877、17397957971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
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十二、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含节假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润州支行营业部,账号:7703301880002031701009438)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三、支付限额的问题: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的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址:http://www.zjrzfy.gov.cn咨询电话:4009629877、17397957971(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11-85319824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30号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1/07,户名: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拍活动开始十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活动开始十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含节假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润州支行营业部,账号:703301880002031701009438),并在交清余款后五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3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所缴纳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费用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十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4009629877、17397957971(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文)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