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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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武汉金三鑫鹿业有限公司33%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992253

151.0592万元
用途
64%
折扣率
2025-11-08
起始日期
2026-01-07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6.0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1.059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1-08
  • 结束日期:2026-01-07
  • 地址:湖北武汉市蔡甸区索河镇群益村四组
  • 评估价:236.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64%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正在执行中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变卖须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冶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持有的武汉金三鑫鹿业有限公司33%的股权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变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大冶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城北支行,账户:6228400767381513168)拍卖成功后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上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先由变卖买受人垫缴,然后变卖买受人凭垫缴凭证申请本院退还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垫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最终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14-32811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14-3188502联系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大冶市人民法院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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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武汉市蔡甸区索河镇群益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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