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项目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资产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5-1591-3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0月21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7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52个周期(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标的概况其他标的简介本次转让标的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资产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挂牌价格交易保证金竞价阶梯(元/次)自由竞价时间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资产/19216800.00元5760000.00元100000.02025年月日到2025年月日10:00:00备注1.电站情况: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电站厂房位于桂江的一级支流龙江上游支流大昌河上,系引水式电站
该电站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拦河坝、引水系统的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厂房的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包含三个水库、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和升压站,集雨面积65.6平方千米,发电水头179米,装机容量为2×3000kW,设计平均发电量2135万kW.h,近六年年平均发电量为1406万kW.h,年利用小时为2600小时,所发电量通过狮旺线上桂东电网
2.资产情况:(1)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自用的发电厂房、隧洞、大坝、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等建筑物,共12项,均未办理产权证书,相关建筑面积(体积)通过工程竣工结算书进行确认,目前均可正常使用;设备类资产主要为用于发电的水轮机组、发电机组以及配套设备等机器设备,共62项,日常办公用的办公电脑、空调等15项办公电子设备以及2辆摩托车,存放或安装在生产厂区
(2)土地使用权1项,土地使用权证“苍国用(2013)第109009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已更名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对证载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名称变更;地类(用途)为水利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56年11月26日,使用权面积15346.74㎡
评估情况评估价1921.68万元评估基准日2025-03-31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11427393C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晓斌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委托方决策文件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九次总裁办公会纪要、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根据评估报告显示:(1)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①纳入评估范围的水电站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书
②截止评估基准日,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进行名称变更并完成工商登记,取水许可证已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相关土地使用权证、电力业务许可证等证件未同步进行公司名称变更
(2)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水电站由于发电所需水资源用水量缺乏原因,开工生产不足,偶尔会出现阶段性停产情况
3.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重大事项:2025年8月上旬,丹竹一级水电站因山洪灾害导致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遭受浸泡,经抢修及更换,两台机组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0日成功恢复并网发电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5.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
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
成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交易所通知3.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以成交价核算的交易价款(以下统称“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及结转价款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成交价款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4.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买卖合同印花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2)因办理资产转让、过户、权属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产权转移印花税及交易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无纠纷
转受让双方同意按现状转让,转受让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及《交割单》后,视为资产交割已完成,受让方已占有标的资产,受让方不得因权属无法实现为由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6.电站后续开发过程中所有审批手续、产权证件、许可证件应由受让方以其名义办理,原批复文件已过期或失效的,由受让方以其名义重新报批,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给予必要配合
受让方不得因转让方已取得的审批手续无法继续沿用或产权无法过户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7.期间损益
自成交日起至交割日期间,电站经营产生的成本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8.债权债务处理:(1)债权债务情况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其他应付款为5,483.31万元,主要为往来款和质保金等,其中关联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金额为5,477.53万元
应收账款为2,787.72万元,全部为关联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未结清的电费收入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未结清的电费收入相抵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往来款余额为2,689.81万元
(上述数据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数据,实际以付清成交价款之日的数据为准)(2)标的电站享有的债权及负担的债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其中,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需替受让的标的水电站偿还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债权,其他债务由受让方与债权人通过债务转让等方式自行处理
9.员工安置:本次资产转让涉及员工安置共计11人,具体为: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11人
对于上述涉及安置的11名员工,转让方将依法定程序,妥善安置受让方须承诺并确保:(1)接收所有选择留在电站工作的员工;(2)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降低转入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或变更其劳动条件至低于现有水平
10.苍梧丹竹一级水电站现送出通道并入桂东电网,如需改变送出通道,应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取得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标的交割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为转让方电站内交货价,不含修复、拆解、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受让方在成交价款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且替受让的标的水电站偿还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3.土地交割:(1)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时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该土地增值税及相关税费最终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先行承担的,可以向受让方追偿,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全额支付,具体金额以相关管理部门规定(文件)为依据计取
(2)土地使用期限至2056年11月26日,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3)转让标的按现状交付,如土地转让涉及土地置换、规划调整等问题,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买前自行向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并自行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办理相关的手续,所有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房产交割: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
本次转让房屋及构筑物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设备交割: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
标的交付后标的遭受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修复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皆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自行判断修复方案,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修复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车辆交割
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标的以现状竞价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车辆持有单位、转让方以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2.展示地点:标的坐落地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倪先生18807844840(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到2025年11月7日报名手续1.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③《现场踏勘确认书》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2.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加价)竞价阶梯(元/次)10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0月21日到2025年11月18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陈经理0771-5808802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地址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0771-5891035(自治区国资委)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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