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3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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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华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9993281

0.0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21
起始日期
2025-11-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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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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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北省 石家庄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0-21
  • 结束日期:2025-11-18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融资方
  • 评估价:0.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拍卖之情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北省石家庄
    注册资本:20020000.0
    营业收入:7.47
    利润:488.6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情况住所石家庄市鹿泉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5-10-21至2025-11-18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河北新华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44融资方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融资方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10.25%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0-21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5-11-18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企业提高产能,推动射频前端芯片模块和电源管理芯片模块的发展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89.75%,新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10.25%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河北新华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法定代表人曲韩宾成立日期2002-01-14注册资本1750万元实收资本1750万元经营范围射频微波毫米波和数字集成电路、模块、组件、整机、通信电源、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代加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信息系统集成;半导体测试仪器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个数20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76.14任怀龙7.20石家庄世纪吉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2曲韩宾4.33廖斌1.91陈凤霞0.87闫伟0.43高博0.30李亚静0.26其他股东2.0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资产总计48763.9950520.1351496.08负债总计13645.9116076.8823007.47所有者权益35118.0834443.2528488.60营业收入21048.7328091.3640038.74净利润2268.075708.864396.2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5-08-31资产总计52031.07负债总计15008.88所有者权益37022.19营业收入15072.15净利润1723.75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科产业基础研究院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意向投资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有关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3)加盖公章的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4、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且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5、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200万元保证金交纳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本项目接受货币或非货币出资:(1)意向投资方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出资币种应为人民币

(2)意向投资方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须书面承诺其依法拥有拟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不存在抵押、担保等限制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给融资方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以货币出资的意向投资方承诺)本方同意在被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重新披露增资信息,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转为增资款的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如本方以非货币出资,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至本方指定账户

(4)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5)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所承诺事项及是否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进行核查,并配合融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如融资方要求)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200.00万元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融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披露期满,确定进入遴选环节,意向投资方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意向投资方单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增资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若征集到超过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企业信誉、资本运作能力以及公司治理能力等方面;(3)合格意向投资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等方面;(4)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熟悉和认同程度较高的优先;(5)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业务背景与融资方业务发展有较强协同性、互补性并能为融资方在资金、市场资源、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提供较多支持的优先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任经理联系电话:13911373301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33电子邮件:cjw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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