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3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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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993315

1142.3106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22
起始日期
2025-10-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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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142.3106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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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142.3106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东城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0-22
  • 结束日期:2025-10-28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
  • 评估价:1142.310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19930000.0
    法定代表人:赵晓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1000000.0
    利润:1000000.0
    座位数:九座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2幢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1区13号楼)法定代表人赵晓风成立日期1993-03-2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新闻和出版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5575172276E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出版科学技术、教育类音像制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出版科学技术、教育类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租办公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会议服务;婚姻服务(不含涉外婚姻);旅游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翻译服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销售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日用品、文具用品、电子产品;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北京京国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70.75-5095.39-5004.4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0192.387235.562956.81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33.42-845.81-627.2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9163.206833.652329.55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已到期的资质在到期后不再延续、尚未到期的资质办理注销

现标的企业持有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能再继续保有,转让方及相关主体不再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受让方应承诺受让后促使标的企业继续完成资质注销工作,并及时变更经营范围删除对应内容

具体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2.本项目披露的标的企业经营范围摘自营业执照

截至目前,标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所涉资质有效期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受让方后续办理工商变更时一并办理标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工作,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

具体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3.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摘自《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00330号);4.其他特殊事项,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关注;5.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6.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京国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2幢8层A801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杰成立日期2024-03-2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1MADF28UR9L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4005921645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日期2025-08-0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北京京国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项的批复(京资经司〔2025〕104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1,142.31065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借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标的企业签订借款协议,并按照借款协议要求向标的企业一次性提供47,275,684.67元无息借款,部分借款款项由转让方监管

我方提供全部借款并支付全部股权交易对价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我方承诺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我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4)我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我方已知悉标的企业已到期的资质在到期后不再延续、尚未到期的资质办理注销

现标的企业持有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能再继续保有,转让方及相关主体不再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我方承诺受让后促使标的企业继续完成资质注销工作,并及时变更经营范围删除对应内容

截至目前,标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所涉资质有效期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我方后续办理工商变更时一并办理标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工作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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