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3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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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9993322

0.000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22
起始日期
2025-12-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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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0.00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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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襄阳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0-22
  • 结束日期:2025-12-17
  •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
  • 评估价:0.00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210000.0
    法定代表人:康旭升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例(%)湖北清江水电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5-10-22至2025-12-17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湖北能源集团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87融资方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融资方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低于10.0%不超过15.0%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2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0-22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5-12-17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市场运作能力,扩大经营规模,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求,同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85%不超过90%,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10%不超过15%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湖北能源集团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凤山路87号(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康旭升成立日期2021-10-12注册资本5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个数1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资产总计84128.7030063.0120056.14负债总计64128.7010038.3630.00所有者权益20000.0020024.6520026.14营业收入净利润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5-09-30资产总计127737.97负债总计77737.97所有者权益50000.00营业收入0.00净利润0.00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的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承继履行

3、后续为保障项目建设,融资方计划2026年-2029年由新老股东分年按照工程进度增加实缴注册资本金至21.61亿元(注册资本金以外的项目建设资金通过项目融资解决)

4、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仍须为增资后公司的控股股东

5、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董事会席位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协商分配

6、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现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增资价格进行增资

7、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及其对应的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8、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9、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且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

5、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近三年无逾期尚未偿还的贷款,无不良经营记录(须书面承诺)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人民币1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可根据协议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3、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一致,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

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6、意向投资方须同意并配合融资方对其是否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意向投资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知悉并理解融资方所披露的项目公告及备查文件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完成了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全面接受并认可融资方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结果;(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署10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3)若本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依据增资协议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4)本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同意融资方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5)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并以来源合法的资金缴付增资价款;(6)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本方的拟投资金额及其对应的持股比例做出调整;(7)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近三年无逾期尚未偿还的贷款,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我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我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8)本方为实际投资方,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9)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必要时融资方可聘请律师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针对前述事项对我方进行尽职调查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100.00万元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和股东借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超过2家或拟持股比例合计超过15%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誉、行业业绩、市场资源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融资方提供在公司抽水蓄能业务相关领域支持协同力度较大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6、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与融资方业务合作经验较多的优先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融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13581536656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周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542电子邮件:xyzho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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