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四川四凯发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1幢8楼801-805号)法定代表人文德永成立日期1989-06-28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10000621602792W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成都中新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8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5成都四凯网络软件有限公司18.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840.05-368.77266.3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046.611089.744956.88审计机构四川天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14.20-549.46-349.4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5041.82434.384607.44其他披露内容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相关内容,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4层10521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刘连营成立日期2015-12-10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2MA002ETP53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3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55722912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7-2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四川四凯发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底价2,048.6466万元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本项目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当不低于总价款的50%,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由受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剩余未支付的交易价款付款期限不超过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所涉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北交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而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重新披露转让信息,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转让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转让标的;(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本方同意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需按照信息披露的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支付交易价款,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有效担保
如本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未按照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提供转让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有效担保,同意转让方扣除已交纳至北交所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交易;(4)本方同意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5)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