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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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预披露 <结束>

资产编号:9996151

0.00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26
起始日期
2025-11-2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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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02万元

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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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龙岩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0-26
  • 结束日期:2025-11-25
  • 地址:福建龙岩市长汀县企业
  • 评估价:0.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第四产权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冻结、提
    建筑类别:高层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01C、国际
    注册资本:30000000.0
    法定代表人:张畅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94350000.0
    利润:20220000.0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预披露拟募集资金2,500万元—3,000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721.3975万元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否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15%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项目咨询联系人陈女士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591-87276322项目募集联系人钟先生项目募集联系电话18659768887受托机构——增资企业名称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所属地区福建龙岩市长汀县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MA2YYN9L9D注册资本4,087.9189万人民币股本总额4087.9189万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畅经营规模小型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人数102人其中:在岗102人,离退0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助开展经营活动)增资企业简介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科技”)于2017年12月08日成立,注册资本4087.9189万元,公司专注于钐钴永磁材料及磁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应用于轨道交通、飞轮储能、汽车传感器、继电器、微波通讯、国防军工器等领域

产品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现有员工102人,其中科技人员22人(包含中级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9人),占比21.6%;拥有本科以上学历者28人,占比27.5%(其中本科学历26人、硕士学历2人);省级高层次人才1人,市级D类人才3人,省工科类青年人才3人

公司成立以来,通过了IS0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014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45001认证、能源管理体系ISO50001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GLB9001C、国际汽车标准体系IATF16949认证、温室气体核查声明ISO14064认证

目前公司已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优秀企业、福建省领军团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等多项荣誉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预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增资企业和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增资企业和交易中心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以正式披露为准打印导出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预披露标的名称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预披露项目编码G62025FJ1000002-0拟募集资金2,500万元—3,000万元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预披露起始日期2025-10-16拟新增注册资本721.3975万元预披露截止日期2025-11-12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15%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否增资企业简况增资企业基本情况增资企业名称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所属地区福建龙岩市长汀县增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MA2YYN9L9D注册资本4,087.9189万人民币股本总额4087.9189万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畅经营规模小型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人数102人其中:在岗102人,离退0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助开展经营活动)增资企业简介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科技”)于2017年12月08日成立,注册资本4087.9189万元,公司专注于钐钴永磁材料及磁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应用于轨道交通、飞轮储能、汽车传感器、继电器、微波通讯、国防军工器等领域

产品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现有员工102人,其中科技人员22人(包含中级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9人),占比21.6%;拥有本科以上学历者28人,占比27.5%(其中本科学历26人、硕士学历2人);省级高层次人才1人,市级D类人才3人,省工科类青年人才3人

公司成立以来,通过了IS0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014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45001认证、能源管理体系ISO50001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GLB9001C、国际汽车标准体系IATF16949认证、温室气体核查声明ISO14064认证

目前公司已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优秀企业、福建省领军团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等多项荣誉

增资前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厦门欧斯拓科技有限公司71.11%2福建长汀星原普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465%3福建省长汀卓尔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9435%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6,939.6829.75-176.35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10,245.256,680.863,564.39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注——2023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4,346.49-1,284.92-1,035.28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12,743.9510,200.872,543.08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注——2024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6,295.03-458.04-354.67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13,399.8311,210.662,189.17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注——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2025-09-305,171.253.8672.72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月报14,514.5512,248.872,265.68备注——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以正式披露为准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预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增资企业和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增资企业和交易中心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监管情况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类型非中央企业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EM2RU08J批准单位名称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机构类别集团(控股)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日期2025-10-10批准文号闽工控资运〔2025〕186号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他披露信息募集资金用途以正式披露为准增资条件以正式披露为准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陈女士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591-87276322项目募集联系人钟先生项目募集联系电话18659768887交易须知交易须知一、总则第一条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交易中心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为交易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需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

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第八条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条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第十条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或终结的说明第十二条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或终结:(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或终结;(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第十三条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二)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三)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向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四)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五)按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

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意向投资人对于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意向投资人对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第十五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委托方提出,由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

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第十七条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

交易中心或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

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遵循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用

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并在交易中心官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交易中心和交易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

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时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为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优先权的说明第二十一条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行权的,拥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点击“报名并提交保证金之后”,在“受让申请”里“是否主张优先权”点击“是”

该意向投资人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拥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采用非网络竞价方式行权的,则按《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二条网络竞价(正向一次)优先权行使:网络竞价(正向一次)分为报价时间和行使优先权时间(以下简称“行权时间”)两个阶段

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在行权时间内,优先权人可以通过点击“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权

若优先权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优先权人以非优先权人的最高报价成为最终投资人(承租方或承租方或投资方,下同);若优先权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的最高报价的非优先权人按其报价成为最终投资人

进入行权时间,当优先权人点击了“行使优先权”或“放弃优先权”的按钮后或行权时间结束后,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可在“查看报价记录”界面看到标的的所有报价和成交价

第二十三条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优先权行使:(一)过程行权方式的优先权行使当竞价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1名合格意向投资人时,该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通过报价系统在规定的报价期内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

当交易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2名或2名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时,交易标的的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享有优先权意向投资人可以通过报价系统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若非优先权人再行加价,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若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的,则报价最高的非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投资人;若优先权人报出最高报价或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权,且非优先权人均放弃加价时,则该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投资人

(二)结果行权方式的优先权行使结果行权竞价流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由非优先权人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多次竞价第一阶段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第一阶段竞价结束后以第一阶段最高报价人(以下简称“最高报价人”)的最高报价为第二阶段的竞价底价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为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第一阶段竞价结束后直接进入第二阶段报价,第二阶段以第一阶段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最高报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报一次更高价格或放弃报价

若最高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再报一次更高价格,则该价格为第二阶段最高报价

若最高报价人未在第二阶段报价限时时间内作出报价则视同最高报价人放弃第二阶段报价

3.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阶段,非优先权人不参与该阶段报价

第二阶段报价结束后,交易中心设置优先权人行权阶段时限及行权规则,并通过有效方式通知优先权人,由优先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二阶段的最高报价决定是否行权

若优先权人点击“主张优先权”,则由优先权人以第二阶段最高报价人的报价取得投资人资格;若优先权人选择“放弃优先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按以最高报价人的第二阶段最高报价取得投资人资格

(注:若第二阶段最高报价人未作出报价,则第三阶段行权价格为第一阶段最高报价;若第一阶段无人出价将跳过第二阶段,准备进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行权价格为项目挂牌价

)除正向一次、正向多次之外的网络竞价的优先权行权方式详见交易公告

九、关于交易成交的说明第二十四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交是指:(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交;(二)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交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风险提示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人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

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尊敬的意向投资人: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资人终端软硬件与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6.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有关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以及意向投资人留存于交易中心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投资人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配合协助上述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资人同意不就此向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鉴于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所以除交易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易中心不对本项目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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