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注册地(住所)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烧田村3组66号法定代表人翁碎通成立日期2023-07-04注册资本(万元)50.00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324MACP2M352B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竹溪县新智新能源有限公司70.00%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以下数据出自2024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0.000.0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0.005.21-5.21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基准日审计机构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企业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竹溪县新智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需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竹溪县新智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0万元,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双方均未实缴出资
依据章程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缴纳8.标的企业未做2023年度年报审计
9.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
转让方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0576-8933979710.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三门县浦坝港镇能源路1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蒋狄希成立日期2012-10-17注册资本(万元)270,943.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1022055524047Q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3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7276037692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日期2024-11-06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批准单位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底价5.8239万元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0%股权所认缴的出资15万元人民币,尚有15万元人民币未缴足,依据章程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足额缴纳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的同时,即继受章程规定的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标的企业30%股权的出资义务,将15万元出资缴付至标的企业账户,并向转让方提供有效缴付凭证(出资款的银行转账凭证需注明“受让30%股权的实缴出资款”)
转让方确认受让方缴足出资后,双方共同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未按时缴足出资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受让方另有义务督促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立即完成全部认缴出资的实缴,如果因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出资不到位,导致转让方承担责任的,转让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或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全额赔偿转让方
4.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均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标的企业各类前期费用、债务以及其他各种潜在或隐形负债或法律责任等(无论该等负债或法律责任等是否已披露或告知)引发的转让方责任,如果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承担责任的,相关损失或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全额赔偿转让方
5.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因素及风险,并在报名时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承诺其已知晓并接受上述不确定因素及风险,一旦报名即视同自愿接受全部风险和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000000万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2.特别事项约定.docx、3.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4.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5.承诺函(必传).doc、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女士电话400-696-3939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www.zjpse.com转让方联系人赵经理电话0576-89339797传真邮箱地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