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江苏绿瓴数字城市与智能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5%股权(对应5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10万元)标的编号N0101GQ250027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08-20挂牌截止日期2025-09-16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苏绿瓴数字城市与智能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8号(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创研中心东楼701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尤勇敏成立时间2021/12/09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2MA7E722GXX所属行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9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久瓴(江苏)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52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5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是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65.130188-643.308898-643.30889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3.946808447.122751-423.175943审计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6/300.943396-298.784904-298.78490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55.416335777.377182-721.960847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2/3165.130188-643.308898-643.30889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3.946808447.122751-423.175943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58.157430评估基准日2024-12-31评估机构江苏常申金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43.974152447.122751-403.148599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2MA27D3H39C注册地(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8号(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创研中心西楼608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5.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000%内部决策形式股东决定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原股东久瓴(江苏)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江苏常申金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常金评报字(2025)第003号评估报告中评估结论如下:“截止评估基准日,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对江苏绿数字城市与智能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认缴的50万元出资中有40万元没有到位,在此前提下,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绿瓴数字城市与智能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5%的股东部分权益的评估价值=(江苏绿数字城市与智能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所有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x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未出资额=(-4,031,485.99+400,000.00)x5%-400,000.00=-581,574.30元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希沪分审字(2025)0002号);(2)资产评估报告(苏常金评报字(2025)第003号);(3)标的企业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4)法律意见书;(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关于绿唯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转让江苏绿瓴数字城市与智能建造研究院有限公司5%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22824.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服务费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2室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8-2009:00:00至2025-09-16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5年9月16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8)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1.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2.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3.保密承诺.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女士咨询电话18115780560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3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