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0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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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上游水库、跃进水库清淤权及淤积物处置权转让交易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482787

83938.9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09
起始日期
2025-10-2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3938.9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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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83938.9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商品及原材料
  • 起始日期:2025-10-09
  • 结束日期:2025-10-21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 评估价:83938.9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2025〕063号根据《齐齐哈尔市水库清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委托,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对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上游水库、跃进水库清淤权及淤积物处置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1.标的名称: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上游水库、跃进水库清淤权及淤积物处置权转让2.位置:上游水库坝址坐落在依安县上游乡,位于嫩江左岸乌裕尔河支流泰西河下游,距县城10km,水库坝址位于北纬47°58'50"东经125°19'50";跃进水库位于依安县新发乡境内,距县城8km,水库坝址位于北纬47°48'47"、东经125°19'57.5"

3.水库面积:上游水库面积为4.7平方公里;跃进水库面积为10平方公里

4.数量:上游水库淤积物水下自然方量531.54万立方米,经饱和含水率修正后资源化可利用方量(取较高孔隙度型土壤饱和含水率40%)404.04万立方米;跃进水库淤积物水下自然方量646.65万立方米,经饱和含水率修正后资源化可利用方量(取较高孔隙度型土壤饱和含水率40%)492.7万立方米

5.营养元素含量:6.评估值:跃进水库为44343.00万元;上游水库为39595.92万元;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24日

7.转让年限:20年8.挂牌价格:83938.92万元

9.其他:(1)转让方前期已委托相关机构通过水下地形测量、地质钻探取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构建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上游水库、跃进水库淤积物地质体数值模型,逐层揭示淤积物层厚、体积、各类营养元素质量,编制《齐齐哈尔市上游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和《齐齐哈尔市跃进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前期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的水下地形测量、地质钻探取样、实验室检测费用共计458万元,受让方享有成果使用权,交纳交易价款时,按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受让方应参照相关成果确定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目标层,制定清淤工程实施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挖掘,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应到齐齐哈尔市水务局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及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等内容

(3)其他详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上游水库清淤权及淤积物处置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德中诚评报字(2025)第25280号)和《齐齐哈尔市依安县跃进水库清淤权及淤积物处置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德中诚评报字(2025)第25281号)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转让方式及公告的时间、地点转让方式: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21日网上地址:http://www.hnere.com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7时(即2025年10月21日17:00)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hnere.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3.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4.交易公告(加盖公章);5.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竞买保证金交纳:500万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00,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开户名: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92301101300057902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承德街支行行号:403261001153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方

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自由报价期:2025年10月9日9:00—2025年10月22日15:00延时报价期:300秒加价幅度:90万元七、转让有关事项1.交纳交易费用

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

2.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3.签订转让合同

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4.交纳交易价款

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实行场外结算,由受让方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具体结算事宜以双方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5.划转交易价款

交易平台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办理标的交割

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交割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方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方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3.受让方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

上游水库现场踏勘联系人:魏先生19997526278;跃进水库现场踏勘联系人:牟先生13895980166

2.公告披露的数量为可资源化利用的最大量,实施清淤进行淤积物资源化利用应保证水库各项设计参数不改变

3.受让方应制定清淤工程实施方案并报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实际开采量、开采范围、开采深度、作业方式等以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在库区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禁止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以及从事其他分隔库区水面的行为;禁止建设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

4.水库清淤应综合考虑水库功能保障、库区河势稳定、大坝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及涉水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等要求

加强库底渗漏风险防范,清淤施工深度应严格控制在水库防渗层(粉质黏土层)以上,残留土层厚度应不小于0.5m

如受让方不具备清淤相应资质,则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清淤行为

因委托第三方产生的一切安全、法律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淤积物处置及利用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科学有序的原则

淤积物可用于(但不限于)制肥、土壤改良剂或就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

处置过程应积极推进淤积物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6.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

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7.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交易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方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

受让方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8.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9.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方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交易平台: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联系人:韩女士;沈女士联系电话:0451-87205229,87205225附件:1.竞买申请书.doc2.交易须知.doc详见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公告内容为准)1.交纳交易费用

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

2.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3.签订转让合同

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4.交纳交易价款

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实行场外结算,由受让方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具体结算事宜以双方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5.划转交易价款

交易平台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办理标的交割

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交割(以公告内容为准)1.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

上游水库现场踏勘联系人:魏先生19997526278;跃进水库现场踏勘联系人:牟先生13895980166

2.公告披露的数量为可资源化利用的最大量,实施清淤进行淤积物资源化利用应保证水库各项设计参数不改变

3.受让方应制定清淤工程实施方案并报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实际开采量、开采范围、开采深度、作业方式等以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在库区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禁止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以及从事其他分隔库区水面的行为;禁止建设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

4.水库清淤应综合考虑水库功能保障、库区河势稳定、大坝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及涉水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等要求

加强库底渗漏风险防范,清淤施工深度应严格控制在水库防渗层(粉质黏土层)以上,残留土层厚度应不小于0.5m

如受让方不具备清淤相应资质,则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清淤行为

因委托第三方产生的一切安全、法律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淤积物处置及利用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科学有序的原则

淤积物可用于(但不限于)制肥、土壤改良剂或就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

处置过程应积极推进淤积物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6.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

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7.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交易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方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

受让方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8.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9.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方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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