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破产财产<\/span><\/b><\/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破)关于拍卖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破产财产的公告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3】日【10】时至【2026】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过户要求等内容,请理性参拍!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资产,发票、产权证件及其他原始材料等均已丢失无法提供
变价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物概况1.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
2.标的物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有证和无证部分,有证房屋中部分证载面积房屋已拆除,实际建筑面积小于证载登记面积;无证房屋建筑物无合法建设手续
具体产权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3.森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存在因历史遗留问题需向土地所在的新华村集体缴纳租金的情形
拍卖成交后,相关租金缴纳、相邻权纠纷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按现状交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森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存在因历史遗留问题需向土地所在的新华村集体缴纳租金的情形
拍卖成交后,相关租金缴纳、相邻权纠纷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按现状交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森源公司厂区存在不定期租赁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解除现有不定期租赁合同并清租腾退
若买受人决定维持租赁关系,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若继续出租,则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交付日之前的租金归属森源公司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承租人添附的附属物及设备
特别说明:债务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相关证件及原始材料、发票等均已无法提供
管理人对相关财产能否过户及过户周期不作任何保证买受人付清全款并完成实物交接后,不得以不能过户或过户周期过长为由要求解除协议
竞买人应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买受人)与受托人应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无有效委托手续的,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3.因不符合竞买条件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禁止参加竞拍的机构及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管理人咨询电话:孙律师,19961922998六、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时拍卖结束
3.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足额保证金,方能取得拍卖参与资格
七、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1.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视为放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在同等出价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存在多个不同顺序优先购买权人时,由管理人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起拍价、保证金及余款支付1.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878844.26元(币种下同),增加幅度为10000元
2.本次拍卖保证金为300000元
竞买前通过支付宝冻结,未竞得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得者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充抵价款
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32035013000162767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新苏支行4.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银行支付限额,并提前做好安排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破产财产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除管理人认可的非自身原因外,悔拍人不得参与重新拍卖九、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在参拍前亲自实地查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瑕疵
管理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物说明和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参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和对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2.管理人不对标的物潜在的或不可预见的风险、再使用性能、过户登记、配套条件(如水、电)等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
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
3.请竞买人考虑到在资产交割时与实地看样时可能发生的实物现状变化,拍卖标的物以资产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管理人不对看样后至交割期间可能发生的现状变化,如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清空等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须修复等,其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管理人不保证现有标的物产权的过户登记及过户周期,不保证无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能够办理权属证书,不对本次拍卖标的再使用性能作出承诺或担保
5.拍卖标的物位于邳州市官湖镇,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的产业政策、投资规定等,竞拍成功后因不符合政策要求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使用或受益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解决
6.管理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是否具备水、电等配套,管理人不负责水、电等配套的过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咨询,自行办理所需手续
7.买受人为债权人的,其债权不得冲抵成交价款
8.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清单外的物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财产交付、所有权转移手续以及税费负担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3C)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管理人的通知及时接管标的物,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办理产生的费用、风险及损失均由承担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所涉税费依据法律法规由各自义务主体承担
买受人须自行缴纳用买方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请竞买人提前咨询当地行政机关3.拍卖过程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过户或无法实际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等由买受人承担,该费用不包含在拍卖价款内
买受人未及时支付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划转的,视为逾期付款,由此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需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确认
十一、其他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管理人:孙律师,19961922998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竞买须知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3】日10时至【2026】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并遵守,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三、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不支持线下报名,竞买人需通过淘宝网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线上报名参与
五、本次拍卖系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详尽说明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此不作担保或保证,相关风险和责任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成交后所产生的运输费、组装安装费等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对成交标的不负责任何售后服务责任
六、竞买人还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过户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等情况,以便正确作出购买决策
管理人对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等均不提供保证或担保无论能否成功办理产权证照及变更登记,均不改变拍卖成交的结果,竞买人应特别注意因此而带来的竞买风险,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管理人不对所有标的物的潜在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及再使用性能作出保证或担保
对本次拍卖的标的不提供售后服务、不提供质量三包,均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新苏支行,银行账号:93203501300016276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由管理人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竞买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竞买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到期不接收的,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移交后的相关权利和责任均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接收成交标的后应及时、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
如因买受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买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孙律师,1996192299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颐和汇邻湾写字楼13C徐州森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