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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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静淑南里翰澜庭2号楼5层602 <结束>

资产编号:10522614

322.954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76.704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2.954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01
  • 结束日期:2026-02-02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静淑南里翰澜庭2号楼
  • 评估价:576.704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腾空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房并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丰台区方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北京市海淀区静淑南里翰澜庭2号楼5层602权证情况有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房产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具体以相关权证登记信息为准租赁情况无是否腾空未腾空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有抵押,可解押拟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北京市海淀区静淑南里翰澜庭2号楼5层602(标的物详情见房地产权登记信息表照片,标的物信息以此为准,户型及朝向以房屋实际现状为准)

瑕疵情况:被执行人占用,成交后需进行腾房,时间不定,请买受人耐性等待并配合法院工作

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房并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

2.权证编号情况:有3.限购情况: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过户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完成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相应票据来我院办理退款,逾期视为放弃申请退款权利);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5.物业情况: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6.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瑕疵情况:被执行人占用,成交后需进行腾房,时间不定,请买受人耐性等待并配合法院工作

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房并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

起拍价:3229547.26元,保证金:645909元,增价幅度:16147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委托代理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代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结束之前(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87553246/3176陈法官、唐法官\苗法官;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完成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相应票据来我院办理退款,逾期视为放弃申请退款权利);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申报优先权,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2月9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建议通过银行付款,便于查找核对到账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2执1915号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2886623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交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悔拍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受买人不得参拍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7553246陈法官、唐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监督电话:010-87553214联系地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1日10时至2026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为准

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已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公告确定的日期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待法院确认账户到款电话通知后,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法官指定期限内完成拍卖标的物的过户及交接等工作

八、买受人逾期未办理交接的,视为放弃拍卖标的,已缴纳的款项不予退还

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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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静淑南里翰澜庭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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