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情况表拍卖标的名称费县薛庄镇丁旺村费县嘉晟胶粘剂有限公司的厂房一宗执行案号(2025)鲁1325执恢216号执行依据(2012)费商初字第25号判决书标的现状厂房结构、面积详见评估报告税费负担情况产权登记税费相应主体承担其他税费相应主体承担水电气暖等其他费用买受人承担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备注';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31日10时至2026年4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费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费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9/12)
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费县薛庄镇丁旺村费县嘉晟胶粘剂有限公司的厂房一宗
变卖起拍价:258250.4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二、咨询、展示看样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变卖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法官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其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其他相关条件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相关费用自理
涉及房屋清退困难,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拒不腾退的,经人民法院强制清退,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风险自负;因房屋清退致使迟延交付,损失及房屋清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变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通知送达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款在变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
变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变卖余款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特殊情况需延长交款期限的必须经本院批准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费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县支行;账号:(937005010010760017005447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39-5790157执行法官电话:0539-5790157(孙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标的物咨询电话:19266274638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费县人民法院2026年1月15日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在标的开拍五日前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变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标的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变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通知送达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款在变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
变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的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费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县支行;账号:(9370050100107600170054473)
并在变卖余款付清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费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39-5790157执行法官电话:0539-5790157(孙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9266274638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费县人民法院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