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一、<\/span><\/b>拍卖标的<\/span><\/b><\/b><\/p>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span>名下位于<\/span>淄博市博山区颜山公园北路<\/font>1号<\/font><\/span>的<\/span>â<\/span>人立大厦<\/span>â<\/span>房产<\/span>及附属<\/span>建筑物、构筑物及所坐落<\/span>土地使用权,<\/span>â人立大厦â内<\/span>电子设备<\/span>一宗(明细见附件)<\/span>,<\/span>配电室内变压器、配电柜<\/span>
<\/span>具体见下表:<\/span><\/p>序号<\/b><\/b><\/p><\/td>资产明细<\/b><\/b><\/p><\/td>面积(㎡)<\/b><\/b><\/p><\/td>评估价值(元)<\/b><\/b><\/p><\/td><\/tr>1<\/span><\/p><\/td>â人立大厦â资产<\/span><\/p><\/td>11,395.06<\/span><\/p><\/td>75,561,500.00<\/span><\/p><\/td><\/tr>2<\/span><\/p><\/td>土地使用权<\/span><\/p><\/td>3,320.30<\/span><\/p><\/td><\/tr>3<\/span><\/p><\/td>附属房产-配电室<\/span><\/p><\/td>47.85<\/span><\/p><\/td>20,926.10<\/span><\/p><\/td><\/tr>4<\/span><\/p><\/td>电子设备(明细见附件)<\/span><\/p><\/td>\/<\/span><\/p><\/td>758,775.20<\/span><\/p><\/td><\/tr>5<\/span><\/p><\/td>变压器、配电柜<\/span><\/p><\/td>\/<\/span><\/p><\/td>154,488.00<\/span><\/p><\/td><\/tr>合计<\/span><\/p><\/td>Â<\/span><\/p><\/td>Â<\/span><\/p><\/td>76,495,689.30<\/span><\/p><\/td><\/tr><\/table>以上资产为整体打包处置,本次拍卖中不做拆分,资产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
<\/span><\/b><\/b><\/p>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及瑕疵披露<\/span><\/b><\/b><\/p>1.â人立大厦â整体资产中仅1-6层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淄博市房权证博山区字第05-1036715号,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登记人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现抵押权权利人为淄博颜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8层为无证房产
拍卖人不承诺、不负责为标的资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span><\/b><\/b><\/p>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淄国用(2009)第B01142号,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准用年限为40年,取得日期为2008年11月10日;该宗土地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登记人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现抵押权权利人为淄博颜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span><\/b><\/b><\/p>3.拍卖标的中涉及的房产或可能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的情况,买受人竞买后需自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处理违建事宜
<\/span><\/b><\/b><\/p>4.拍卖标的中的电子设备以现状为准,可能存在长期闲置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且存在质量瑕疵、数量不足、种类与账面记载不符的情况
<\/span><\/b><\/b><\/p>5.拍卖标的中的变压器、配电柜属于第三人并坐落于â人立大厦â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且该变压器供电范围覆盖â人立大厦â
竞买人取得该资产后需要自行与第三人完成资产交接事宜
<\/span><\/b><\/b><\/p>6.标的资产存在租赁情况,本标的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后续租赁资产的腾退事项由竞买人与租赁方自行协商处理
<\/span><\/b><\/b><\/p>ÂÂÂÂ7.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span><\/b><\/p><\/span><\/div><\/div><\/div><\/div>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管理人(“拍卖人”)将于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淄博市博山区颜山公园北路1号的“人立大厦”房产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所坐落土地使用权,“人立大厦”内电子设备一宗(明细见附件),配电室内变压器、配电柜
具体见下表:序号资产明细面积(㎡)评估价值(元)1“人立大厦”资产11,395.0675,561,500.002土地使用权3,320.303附属房产-配电室47.8520,926.104电子设备(明细见附件)/758,775.205变压器、配电柜/154,488.00合计76,495,689.30以上资产为整体打包处置,本次拍卖中不做拆分,资产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及瑕疵披露1.“人立大厦”整体资产中仅1-6层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淄博市房权证博山区字第05-1036715号,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登记人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现抵押权权利人为淄博颜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8层为无证房产
拍卖人不承诺、不负责为标的资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淄国用(2009)第B01142号,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准用年限为40年,取得日期为2008年11月10日;该宗土地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登记人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现抵押权权利人为淄博颜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拍卖标的中涉及的房产或可能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的情况,买受人竞买后需自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处理违建事宜
4.拍卖标的中的电子设备以现状为准,可能存在长期闲置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且存在质量瑕疵、数量不足、种类与账面记载不符的情况
5.拍卖标的中的变压器、配电柜属于第三人并坐落于“人立大厦”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且该变压器供电范围覆盖“人立大厦”
竞买人取得该资产后需要自行与第三人完成资产交接事宜6.标的资产存在租赁情况,本标的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后续租赁资产的腾退事项由竞买人与租赁方自行协商处理
7.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三、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本次拍卖的起拍价39,165,793.00元,保证金:1,96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四、拍卖时间此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拍卖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阿里网络拍卖平台重新公告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阿里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除公开拍卖以外,拍卖人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私自销售标的资产任何宣称将以某种价格购得标的资产的承诺,管理人一概不予承认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拍卖人接受咨询,有意者可在公告期间与拍卖人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18366138515;史老师,15966981232
拍卖人将统一安排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及对标的瑕疵的完全接受,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未看样者,不建议参拍)
2.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拍卖人不作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以交接实物现状为准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即表明对标的物状态已完全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以未调查或者未看样为由要求拍卖人承担责任或者悔拍等
其他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或保证责任3.拍卖标的外观、结构、装修、内在质量、数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拍卖标的所涉及房产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以实际测绘或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悔拍等其他任何要求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自行调查或亲自实地看样,未调查或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全额缴纳,并向拍卖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保证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拍卖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因拍卖标的物转让或者变更登记相关事项,所产生包括买卖双方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竞买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注:可能存在买受人承担所有税、费后,相应的税、费发票或者收据等记载的缴费义务人是甲壳虫等两家公司的情况,买受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承担税、费的理由
2.标的物水、电、物业等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如有原开户手续、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3.拍卖标的物若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不能作为影响拍卖成交价款的事由
九、拍卖价款的支付1.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账号:801101001421012305)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限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买受人交付保证金未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的,将按照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拍卖款处理,拍卖人有权不予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额拍卖款及交易服务费、在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构成悔拍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支付拍卖款,拍卖人均有权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十、拍卖标的成交及交付1.买受人缴足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并付清税、费款项(因拍卖标的转让交易所产生的相应的发票或者收据等记载纳税义务人为甲壳虫等两家公司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到拍卖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材料
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2.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并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买受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附件即视为完成交付,待买受人完成税费缴纳义务后,交接拍卖资产现有权属证书
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造成毁损、灭失的,相关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若涉及违法、违章的,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需要办理登记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甲壳虫等两家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之前,拍卖人视情况配合提供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破产程序结束之后,拍卖人所有相关工作终结,不再承担任何配合义务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
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因拍卖的标的物部分已被抵押,涉及解除抵押事项,故拍卖成交后因资产交付、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申请解除查封等事项耗费时间较长
管理人不对解除抵押时间予以保证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标的存在被拆除、被拆迁及补偿不能的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自行对标的物现场及产权管理等部门调查落实相关情况,查看标的的质量、性能等,本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报名登记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接受标的一切现状,接受本拍卖公告条款且无异议,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损失
2.拍卖标的中的电子设备,可能存在数量不足、无法正常使用、质量瑕疵等情况,拍卖人对资产的数量差异、使用性能、质量差异等不作保证,竞拍成功后均以实际交付资产状态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即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三日前向拍卖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三、其他事项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请买受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2.因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谨慎参拍
竞买成功后须按照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管理人
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王老师,18366138515;史老师,15966981232
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拍卖须知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资格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2.参加竞拍的阿里拍卖平台账号为竞买人所有
(1)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阿里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1月30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2)二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2026年1月30日16时前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阿里拍卖平台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30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相关审批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符合竞拍条件的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公告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及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全部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管理人对竞买人调查了解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并不得以不了解有关情况或相关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为由而主张拍卖无效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相关证照、文件、资料的完整性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买受人不得因拍卖标的物在成交后发生毁损、灭失或相关证照、文件、资料不完整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标的物的交付以其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解除查封手续或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登记备案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买受人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因拍卖标的价值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拍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阿里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依据拍卖系统收费规定缴纳软件服务费
原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按时足额缴清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支付余款以及缴纳软件服务费,并确认管理人收到全部拍卖款项后,应及时通知管理人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或者因未支付软件服务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账号:801101001421012305),拍卖价款全部汇入管理人账户之后,再与管理人联系办理资产交接事宜;若保证金未能转入管理人账户的,管理人有权不予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待保证金到账后再行办理
十一、买受人未按期支付全额拍卖款及交易服务费,或在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其他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转让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和拍卖款均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实举报
十六、本《拍卖须知》为《拍卖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王老师,18366138515;史老师,15966981232
阿里拍卖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淄博甲壳虫广告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