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商铺)以下拍卖标的的介绍摘录自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拍品名称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执行法院案号(2025)粤0803执恢363号拍品所有人黄土群权证情况产权证号粤(2016)湛江市不动产第0000013号拍品现状共有方式单独所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282.31平方米租赁情况有租赁钥匙无配套情况不详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湛江市不动产第0000013号];建筑面积:282.31平方米;共有方式: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2.实物状况:标的位于1层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的第一次拍卖公告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5日10时至2026年2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9/05),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湛江市不动产第0000013号];建筑面积:282.31平方米;共有方式: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评估价/税务询价/网络询价:705.78万元,起拍价:529.335万元,保证金:52万元,增价幅度:2.6万元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有意竞买者自行前往拍卖标的所在地察看或联系司法辅助机构(湛江市律正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59-2208520、1369247338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承租人向本院提供一份《租赁合同》(详细附件2可见)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需缴交的税款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款,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税款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款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3、标的物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除税款以外的其他的费、金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让金、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中涉及的买方应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因未能进入该房,房屋内部结构是否有存在改动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标的物开拍前七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拍卖标的物开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竞得者全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湛江第一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32015000610089),交款时注明(2025)粤0803执恢363号拍卖余款,以便法院查收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五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竞拍流程指引:https://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举报监督电话:0759-2368973法院咨询电话:吴法官0759-2368050湛江市律正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759-2208520136924733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的第一次拍卖须知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5日10时至2026年2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9/05),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4号国贸新天地B区商住楼首层商场之二[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湛江市不动产第0000013号];建筑面积:282.31平方米;共有方式: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及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成交确认单生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尾款后(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法院签领过户执行裁定书及收据等材料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湛江第一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3201500061008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应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标的物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除税款以外的其他的费、金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让金、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中涉及的买方应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未能进入该房,房屋内部结构是否有存在改动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湛江市律正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759-220852013692473382(金经理)举报监督电话:0759-2368973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0759-236805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