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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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要南路(中行宿舍)501房 <结束>

资产编号:10524150

17.857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1
起始日期
114.4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56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857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85717万元
  • 单价:0.1561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肇庆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01
  • 结束日期:2026-04-02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区南岸镇要南路
  • 评估价:17.85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4.4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竣工装修情况未能入
    车位:寓、车位、写字楼、
    空置情况:闲置
    钥匙:自用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建筑类别:大厦
    建成年限:('1993年', '')
    电梯:无电梯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501房
    小区:行宿舍)小区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营业收入:1.0
    座位数:8050】坐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站
    教育学校:医疗高要区中医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要南路(中行宿舍)501房【产权证号:00008050】坐落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要南路(中行宿舍)现场调查时间2025/7/16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粤1204执1473号产权证号00008050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梁捌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是否已腾空否使用状况自用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已抵押抵押权人:苏雅静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14.43平方米(套内面积105.1平方米)建筑年代1993年1月1日竣工装修情况未能入室房屋户型未能入室房屋楼层标的位于5/6房屋朝向/有无电梯无,步梯物业费用不详周边配套交通南兴三路公交站:14路、203路、804C路、K05路、高要313A路、高要313B路、云浮-肇庆专线、肇庆804A路、肇庆804B路、肇庆809A路、肇庆809B路、肇庆810路;高要商业大厦公交站:8路、8路快线、27路、203路、K04路、K05路、高要303路、高要312路、肇庆315路生活姆龙广场、南岸市场(广新二路店)、金马大楼楼盘、中国银行(肇庆高要支行)、肇庆富诚商务酒店和各类临街经营商铺等

医疗高要区中医院教育华艺幼儿园、肇庆市高要区第一小学、肇庆市实验中学综合评价标的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要南路(中行宿舍)小区内,该标的所在区域主要由要南一路、广新二路、市场北街等构成对外交通,附近设有南兴三路、等公交站,交通较便捷

生活圈内有姆龙广场、南岸市场(广新二路店)、金马大楼楼盘、中国银行(肇庆高要支行)、肇庆富诚商务酒店、高要区中医院、华艺幼儿园、肇庆市高要区第一小学、肇庆市实验中学和各类临街经营商铺等,公共配套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比较完善

标的物估值318878元(元/平方米),该估值来自于税务部门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2025年4月3日的检索结果

';变卖公告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1,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变卖财产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梁捌名下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要南路(中行宿舍)501房【产权证号:00008050】(详见调查报告)财产处置参考价(计税价):318878元,起拍价:178571.68元,保证金:35714元,上述拍卖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竞买人需知悉以下情况:如买受人竞得后需退税【详情见三、特别提示(三)】,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税申请及相关税票原件(或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视为买受人自愿代付被执行人应缴的房产过户税费,买受人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

注:本公告所称的日均为自然日(一)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变卖成交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1、现场提交提交资料到本院二楼执行事务中心,注明“执行局拍卖辅助小组收”

2、邮寄提交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一路2号高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贾法官收,0758-8392642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变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变卖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变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

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

(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8392642)(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暂未收到优先购买权申报信息

三、特别提示(一)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变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

过户过程中,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根据财产所在地归属税局复函:拍卖房产属于买受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契税、印花税

1.契税税率3%

其中:(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印花税税率0.5‰

免征条件: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拍卖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1.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方为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7%

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

4、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

5、印花税税率0.5‰

免征条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6.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

被执行人属于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拍卖环节产生的所得并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税,不在拍卖环节征收

(2)个人所得税被执行人属于个人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转让房产收入一房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0%,2.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转让房产收入×3%

免征条件: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7、土地增值税(1)据实征收: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适用税率30%-60%

(2)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转让房产收入×核定征收率,单位转让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6%,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

免征条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

过户过程中,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被执行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垫付后再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扣减并退付,其中退付范围包括住宅、公寓、车位、写字楼、别墅等(不包含相关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

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自行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期限不超过15天

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税申请及相关税票原件或复印件,逾期提交的,视为买受人自愿代付被执行人应缴的不动产过户税费,买受人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买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买后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四、变卖方式:(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何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咨询联系方式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4)粤1204民初228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案号:(2025)粤1204执1473号标的物基本情况咨询:谭先生0758-8392641拍卖方式联系:省拍拍卖辅助小组0758-8392697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332860273(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账号:658780129827;备注栏注明“((2025)粤1204执1473号”),并电话通知拍卖辅助小组,0758-8392642

八、司法变卖因变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网拍监督电话:0758-8392462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竞变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竞买须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1,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自行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

(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8392697)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财产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财产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拍卖财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账号:658780129827)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其它合理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拍卖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

过户过程中,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根据财产所在地归属税局复函:拍卖房产属于买受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契税、印花税

1.契税税率3%

其中:(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印花税税率0.5‰

免征条件: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拍卖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1.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方为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7%

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

4、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

5、印花税税率0.5‰

免征条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6.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

被执行人属于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拍卖环节产生的所得并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税,不在拍卖环节征收

(2)个人所得税被执行人属于个人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转让房产收入一房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0%,2.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转让房产收入×3%

免征条件: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7、土地增值税(1)据实征收: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适用税率30%-60%

(2)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转让房产收入×核定征收率,单位转让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6%,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

免征条件: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

过户过程中,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被执行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垫付后再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扣减并退付,其中退付范围包括住宅、公寓、车位、写字楼、别墅等(不包含相关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

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自行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期限不超过15天

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税申请及相关税票原件或复印件,逾期提交的,视为买受人自愿代付被执行人应缴的不动产过户税费,买受人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8-839264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8-839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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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区南岸镇要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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