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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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8: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31层02号房 <结束>

资产编号:10524178

66.669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2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6.669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惠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26
  • 结束日期:2026-02-27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区大亚湾大亚湾西区街道龙海二路39号
  • 评估价:95.241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户口:居民户口本、社保或
    钥匙:(无钥匙房产需经所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
    交易状态:一拍
    小区:惠州大亚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
    楼栋总数:6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标的物名称<\/td>房屋规划用途<\/td>建筑面积(㎡)<\/td>参考价<\/td>起拍价<\/td>竞价增价幅度<\/td>保证金<\/td>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td>欠费情况参考<\/td><\/tr>序号1: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3层01号房<\/td>住宅<\/td>127.55<\/td>1182643.6?0元<\/td>827850.52元<\/td>8000元<\/td>160000元<\/td>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租约,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

<\/td>15049.56元<\/td><\/tr>序号2: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3层04号房<\/td>住宅<\/td>114.89<\/td>1065260.08元<\/td>745682.06元<\/td>7000元<\/td>140000元<\/td>13574.93元<\/td><\/tr>序号3: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4层01号房<\/td>住宅<\/td>127.55<\/td>1182643.6?0元<\/td>827850.52元<\/td>8000元<\/td>160000元<\/td>15049.56元<\/td><\/tr>序号4: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4层02号房<\/td>住宅<\/td>102.72<\/td>952419.84元<\/td>666693.89元<\/td>6000元<\/td>130000元<\/td>12120.02元<\/td><\/tr>序号5: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4层04号房<\/td>住宅<\/td>114.89<\/td>1065260.08元<\/td>745682.06元<\/td>7000元<\/td>140000元<\/td>13555.68元<\/td><\/tr>序号6: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7层03号房<\/td>住宅<\/td>102.72<\/td>952419.84元<\/td>666693.89元<\/td>6000元<\/td>130000元<\/td>12120.02元<\/td><\/tr>序号7: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8层01号房<\/td>住宅<\/td>127.55<\/td>1182643.60元<\/td>827850.52元<\/td>8000元<\/td>160000元<\/td>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有人申报租约,本院已依法涤除租约,本次拍卖不附带租约

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td>11460.80元<\/td><\/tr>序号8: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9层03号房<\/td>住宅<\/td>102.72<\/td>952419.84元<\/td>666693.89元<\/td>6000元<\/td>130000元<\/td>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租约,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

<\/td>9223.37元<\/td><\/tr>序号9: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14层03号房<\/td>住宅<\/td>102.72<\/td>952419.84元<\/td>666693.89元<\/td>6000元<\/td>130000元<\/td>12123.77元<\/td><\/tr>序号10: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15层01号房<\/td>住宅<\/td>127.64<\/td>1183478.08元<\/td>828434.66元<\/td>8000元<\/td>160000元<\/td>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有人申报租约,本院已依法涤除租约,本次拍卖不附带租约

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td>12123.77元<\/td><\/tr>序号11: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15层03号房<\/td>住宅<\/td>102.72<\/td>952419.84元<\/td>666693.89元<\/td>6000元<\/td>130000元<\/td>12120.02元<\/td><\/tr>序号12: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一单元25层03号房<\/td>住宅<\/td>102.72<\/td>952419.84元<\/td>666693.89元<\/td>6000元<\/td>130000元<\/td>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租约,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拍卖辅助机构:深圳市一拍法服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530927432

如需看样,请在开拍前5日编辑看样申请至拍辅公司(联系方式:13530927432)【短信内容: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案号在拍卖裁定标题右下方)】,作为登记看样凭据

预约看样的,请按照拍辅机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未有一人报名的,则不安排集中看样(无钥匙房产需经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同意方能看样)

本院不承诺一定安排集中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参与竞买住宅类房产的竞拍人应符合当地市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竞得人在竞买成功后、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

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法院,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如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买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过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拍卖成交时,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先行垫付,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因税务机关要求“先税后证”的,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应先行垫付原权利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垫付税费不计入抵债金额,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网拍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账号:9902001822535157),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被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

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755-86608403

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300,负责人:网拍小组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7栋共31套房(详见附表)的拍卖须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6日10时00分至2026年2月27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视为已知悉本公告、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9号珑廷广场6栋、7栋共31套房(详见附表)

上述房产起拍价和加价幅度(详见附表);拍卖物建筑面积为:详见附表(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住宅;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详见附表);欠费情况:(详见附表);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参与竞买住宅类房产的竞拍人应符合当地市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如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买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网拍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买受人应在拍卖余款缴纳完毕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6楼执行服务中心大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区大亚湾大亚湾西区街道龙海二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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