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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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西段31号津源居1幢621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结束>

资产编号:10524683

16.18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5
起始日期
83.9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92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8.89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1834万元
  • 单价:0.1928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江津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05
  • 结束日期:2026-02-06
  •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中路
  • 评估价:28.8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3.9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及室内部分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852-
    建成年限:('', '约为2007年')
    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3房
    厅室数:一厅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的物所在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高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203房地证
    楼栋总数:1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限购情况: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特别提醒:(1)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现被执行人自住

(2)据物业工作人员口述,该标的物从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共欠物业费81.51元(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3)标的物证载坐落为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西段31号津源居1幢621号,现场门牌号为江津区几江街道桥南路40号津源居1幢621号,请竞买人注意

(4)请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的现场情况并谨慎竞买

(5)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出现无法移交的情况,由本院按照相关物品评估价的实际交付情况,将按评估价的70%退还相应价款,法院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三、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五、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52-9656、17384086469邹老师(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接电话已短信通知,特此公示

评估价:288990元;起拍价:161834.4元;保证金:202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1.本次司法拍卖已通知到申请人、未通知到被执行人(已短信通知)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抵押

3.标的物证载坐落为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西段31号津源居1幢621号,现场门牌号为江津区几江街道桥南路40号津源居1幢621号,请竞买人注意

4.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其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所在物业共享的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等,包含房屋不可拆卸室内装饰装修、可移动的家具家电,交付时如与评估报告清单有短差,按家具家电评估价值70%退还相应价款

5.据物业工作人员口述,该标的物从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共欠物业费81.51元(未经司法确认),水电气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腾退交房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二、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52-9656、17384086469邹老师(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六、报名及尾款缴纳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2、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15927)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标的物税费缴纳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过户及交付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52-9656、17384086469邹老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二〇六年一月十五日竞买须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5日10时至2026年2月6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用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物: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西段31号津源居1幢621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或需要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五、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2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执行,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52-9656、17384086469邹老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州东路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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