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信息表拍品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冶金路5号29-4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号105房地证2010字第02172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使用情况被执行人自住钥匙无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查询核实房屋是否存在物业、水、电、气等欠费,拍卖成交后,交付时存在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400-1177580、13271878578彭老师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变卖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2月02日10:00时起共计60天(延时以及变卖周期内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冶金路5号29-4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该房屋坐落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冶金路5号29-4号,产权证号为105房地证2010字第02172号
房屋建筑面积92.25㎡,套内面积75.73㎡;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楼层(名义层)为29层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现状有人居住,因拍卖公司前往现场未能进入室内,室内实际使用情况不详,此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变卖成交后以法院实际交付时的状态为准
评估价:74.45万元,起拍价(保留价):41.692万元,变卖预缴款:41.692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1、变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2、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验,据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查询,该房屋10月份物业费未交,欠费119.9元,每月应缴纳物业费为119.9元,物业单价为每月1.3元/㎡;此项欠费明细由小区物业处提供,拍卖公司无法保证以上费用真实有效,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物业公司查询核实;该房屋被执行人无法联系,未能进入室内,房屋水、电、气等欠费情况无法查询,若该标的物变卖成交后,交付时存在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该房屋所在小区名为“华辰苑”,单元门入口处有“冶金路5号”以及“B栋”标牌,房屋入户门有“29-4”门牌;4、本次变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5、如需多人联合竞买,需在开拍前7日向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相关办理事宜;6、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可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辅拍公司经办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3271878578.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变卖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失败
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三)、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变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变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查封
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包含建筑用电用水情况)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认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大修基金、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1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买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636637),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13、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271878578彭老师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735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23-68199678蒋法官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竞买须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26年02月02日10:00时起共计60天(延时以及变卖周期内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拍卖标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冶金路5号29-4号房屋,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变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周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13271878578彭老师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买人的变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636637)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13271878578彭老师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735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23-68199678蒋法官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