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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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夔州西路88号2号楼3-11-1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10524897

36.27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24
起始日期
87.8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1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1.8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6.274万元
  • 单价:0.413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奉节县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24
  • 结束日期:2026-02-25
  • 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西路88号
  • 评估价:51.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7.8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物,不包含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已查封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房
    小区:名称:学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夔州西路88号2号楼3-11-1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重庆武隆区人民法院)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建面:87.83㎡套内:74.23㎡使用情况出租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夔州西路88号2号楼3-11-1房屋据评估报告记载:房屋建筑面积87.8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4.2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期限:2082年8月16日止

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据现场勘查时标的物使用状态为:出租;标的物已于2025年3月1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年限为3年(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8年3月18日止),每年租金15000元,按年支付,保证金5000元

成交后需要在2028年3月18日到期后由法院负债交付在物业处调查,据物业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该标的物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元/㎡,公摊水电费20元/月,截止到2025年12月,该标的物欠物管费共计1294元(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水、电、气等欠费情况需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特别提示:1.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号:渝(2019)奉节县不动产权第000958609号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002315547(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成交后需要在2028年3月18日到期后由法院负债交付

在物业处调查,据物业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该标的物物业收费标准为每月1元/㎡,公摊水电费20元/月,截止到2025年12月,该标的物欠物管费共计1294元(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水、电、气等欠费情况需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518200元,起拍价:362740元,保证金:72548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02315547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已短信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标的物已于2025年3月1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年限为3年(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8年3月18日止),每年租金15000元,按年支付,保证金5000元

成交后需要在2028年3月18日到期后由法院负债交付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若涉及强制腾退,交付时间相对延长,买受人可能需要承担租赁临时的案涉物品存放点及占有人安置点,并垫付相关费用的责任

若拍卖成交后案涉房屋内的占有使用人对该房屋装饰装修进行了破坏,相关损失买受人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3167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15002315547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夏法官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439366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6年01月16日竞买须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02月24日10:00时起至2026年02月2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02315547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六、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1、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物业管理、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已短信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标的物已于2025年3月1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年限为3年(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8年3月18日止),每年租金15000元,按年支付,保证金5000元

成交后需要在2028年3月18日到期后由法院负债交付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若涉及强制腾退,交付时间相对延长,买受人可能需要承担租赁临时的案涉物品存放点及占有人安置点,并垫付相关费用的责任

8、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9、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3167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15002315547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夏法官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439366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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