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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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道与中区七路交汇处东南角(江南园)的不动产三宗以及地上三宗建筑物 <结束>

资产编号:10525414

1618.3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24
起始日期
6008.2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9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11.9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18.37万元
  • 单价:0.2694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贵港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6-02-24
  • 结束日期:2026-02-25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
  • 评估价:2311.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008.2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办理户口登记,请咨
    换锁:负担换锁费用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人自行到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为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道与中区七路交汇处东南角(江南园)的不动产三宗以及地上三宗建筑物标的物详情:(1)执行依据(2025)桂0802民初2109号、(2025)桂0802执2988号标的物产权证号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抵押权人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道与中区七路交汇处东南角(江南园)的不动产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5348号宗地面积:25189.59㎡工业用地出让2020年12月18日起2070年12月17日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分行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道与中区七路交汇处东南角(江南园)的不动产桂(2024)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0660号建筑面积:6008.29㎡工业用地/工业,房屋用途为1#厂房出让/自建房2020年12月18日起2070年12月17日止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道与中区七路交汇处东南角(江南园)的不动产桂(2024)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0666号建筑面积:6010.51㎡工业用地/工业,房屋用途为2#厂房出让/自建房2020年12月18日起2070年12月17日止建筑物1(配电房1)无产权证24㎡现用于水泵房\\\\\\建筑物2(配电房2)无产权证90㎡现用于配电房\\\\\\建筑物3(消防控制室)无产权证24㎡现用于消防控制室\\\\\\(2)本次拍卖为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道与中区七路交汇处东南角(江南园)的不动产三宗(包含工业用地一宗、地上建筑物两宗:分别为1#厂房和2#厂房)、地上建筑物三宗(均为砖混结构,分别用于水泵、配电、消防控制)

厂房外水泥硬化为9379.18平方米,厂房内水泥硬化为12018.8平方米,围墙为92.55立方米

1#厂房结构为钢结构,房屋总层数:1,房屋所在层数:1;2#厂房结构为钢结构,房屋总层数:1,房屋所在层数:1

其余地上附着物、生产设备均为承租人搭设,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3)租赁情况:1、1#厂房分为两部分出租,存在两份租赁;(1)1#厂房租赁一:租赁期自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15日止,租赁使用面积:2316.9平方米,后因承租人用不完租赁面积与出租人口头协议,租赁合同不变,按实际使用面积1712.29平方米支付,租金9元/平方米,支付方式为每年2月1日前支付租金,租金已交至2026年2月15日,不带租拍卖

(2)1#厂房租赁二:租赁期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35年2月28日止,租赁使用面积:4296平方米,租金单价每月7.5元/平方米,第4-6年按每月8元/平方米,第7-10年按每月8.5元/平方米(不含税、土地使用税),三个月为一期,一年分四期支付,租金已交至2025年11月,不带租拍卖;若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是否续租

2、2#厂房整体出租,租赁合同载明钢结构厂房5994平方米车间(交付使用实际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为准),租赁期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32年8月1日止,租金第1年至第4年的单价为每月8.5元/平方米;第5年至第8年的单价为每月9.35元/平方米;第9年至第10年的单价为每月10.285元/平方米,每年租金的支付时间为每年度的8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租金已交至2026年8月1日,带租拍卖

(4)该宗地上的临时专变630KVA+250KVA工程,工程合同总价为465000元整,剩余365000元整未支付;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合同总价758800元整,剩余308800元整未支付

上述两项工程均未结清款项,根据工程承建方与被执行人合同约定,未付清款项合同设备所有权归施工方所有,并有权停电、拆除设备的权利

上述两项工程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若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与被执行人以及配电工程方、消防安装工程方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工程承建方拆除设备导致标的物不具备生产运营条件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本次拍卖宗地1250千瓦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立项,未施工,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该项目是否能变更户名、重新立项等问题

法院不承诺是否具备生产运营条件等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5)C区域(具体位置详见照片)水泥硬化面积为1481.87平方米,其中约777.29平方米为2#厂房承租人硬化,约704.58平方米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该宗地相邻的两个公司相关人员)出资硬化,C区域的水泥硬化价值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协商后续通行等产生的相关事宜

(6)瑕疵情况:1、本次拍卖宗地红线范围外西面为中区七路规划道路,北面为城南大道规划道路,因客观原因未具备通行条件,被执行人和案外人(该宗地相邻的两家公司相关人员)于本次拍卖宗地红线范围外北面出资硬化厂区出入运输道路,该道路连接宗地内C区域约704.58㎡水泥硬化范围,本次拍卖宗地相邻的两家公司需要经过本次拍卖宗地内C区域约704.58㎡水泥硬化范围过路,本次拍卖宗地以及相邻的两家公司三方共同使用本次拍卖宗地的红线范围外北面由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出资硬化道路的出入及运输

关于相邻的两家公司需要从本次拍卖宗地范围过路、本次拍卖宗地需要从宗地红线范围外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出资硬化的道路过路,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与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多方协商后续通行等产生的相关事宜

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法院不承担道路通行等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2、C区域北面约505.53㎡未硬化地带、B区域北面约297.40㎡未硬化地带、B区域西面和A区域西面约133.34㎡未硬化地带,三处均存在瑕疵,其中A区域西面红线范围内仍存在村民房屋未拆,B、C区域未硬化地带经现场询问相关村民告知原村民土地所有人不愿意交付使用

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7)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

关于过户办证问题,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办理产权证及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如因违建或其他原因而致买受人行使权力有障碍,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定点测绘面积有差异,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以买受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办证过户实际测量为准,本院不予负责,请竞买人审慎购买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税种、税率说明:房屋类型购买人身份契税(成交价)印花税住宅个人1.唯一住房140㎡及以下:1%140㎡以上:1.5%2.二套住房140㎡及以下:1%140㎡以上:2%无企业3%0.05%非住宅个人3%0.05%企业3%0.05%以上过户税种、税率说明仅供参考,实际过户税、费详询相关部门,以实际缴纳为准

(采用法拍贷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本院出具裁定书后一并垫付卖方负担的税款,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费)(9)集中看样时间:拍卖开始前七天提前联系,由辅助拍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厂房外水泥硬化为9379.18平方米,厂房内水泥硬化为12018.8平方米,围墙为92.55立方米

1#厂房结构为钢结构,房屋总层数:1,房屋所在层数:1;2#厂房结构为钢结构,房屋总层数:1,房屋所在层数:1

其余地上附着物、生产设备均为承租人搭设,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3)租赁情况:1、1#厂房分为两部分出租,存在两份租赁;(1)1#厂房租赁一:租赁期自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15日止,租赁使用面积:2316.9平方米,后因承租人用不完租赁面积与出租人口头协议,租赁合同不变,按实际使用面积1712.29平方米支付,租金9元/平方米,支付方式为每年2月1日前支付租金,租金已交至2026年2月15日,不带租拍卖

(2)1#厂房租赁二:租赁期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35年2月28日止,租赁使用面积:4296平方米,租金单价每月7.5元/平方米,第4-6年按每月8元/平方米,第7-10年按每月8.5元/平方米(不含税、土地使用税),三个月为一期,一年分四期支付,租金已交至2025年11月,不带租拍卖;若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是否续租

2、2#厂房整体出租,租赁合同载明钢结构厂房5994平方米车间(交付使用实际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为准),租赁期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32年8月1日止,租金第1年至第4年的单价为每月8.5元/平方米;第5年至第8年的单价为每月9.35元/平方米;第9年至第10年的单价为每月10.285元/平方米,每年租金的支付时间为每年度的8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租金已交至2026年8月1日,带租拍卖

(4)该宗地上的临时专变630KVA+250KVA工程,工程合同总价为465000元整,剩余365000元整未支付;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合同总价758800元整,剩余308800元整未支付

上述两项工程均未结清款项,根据工程承建方与被执行人合同约定,未付清款项合同设备所有权归施工方所有,并有权停电、拆除设备的权利

上述两项工程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若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与被执行人以及配电工程方、消防安装工程方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工程承建方拆除设备导致标的物不具备生产运营条件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本次拍卖宗地1250千瓦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立项,未施工,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该项目是否能变更户名、重新立项等问题

法院不承诺是否具备生产运营条件等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5)C区域(具体位置详见照片)水泥硬化面积为1481.87平方米,其中约777.29平方米为2#厂房承租人硬化,约704.58平方米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该宗地相邻的两个公司相关人员)出资硬化,C区域的水泥硬化价值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协商后续通行等产生的相关事宜

(6)瑕疵情况:1、本次拍卖宗地红线范围外西面为中区七路规划道路,北面为城南大道规划道路,因客观原因未具备通行条件,被执行人和案外人(该宗地相邻的两家公司相关人员)于本次拍卖宗地红线范围外北面出资硬化厂区出入运输道路,该道路连接宗地内C区域约704.58㎡水泥硬化范围,本次拍卖宗地相邻的两家公司需要经过本次拍卖宗地内C区域约704.58㎡水泥硬化范围过路,本次拍卖宗地以及相邻的两家公司三方共同使用本次拍卖宗地的红线范围外北面由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出资硬化道路的出入及运输

关于相邻的两家公司需要从本次拍卖宗地范围过路、本次拍卖宗地需要从宗地红线范围外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出资硬化的道路过路,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与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多方协商后续通行等产生的相关事宜

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法院不承担道路通行等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2、C区域北面约505.53㎡未硬化地带、B区域北面约297.40㎡未硬化地带、B区域西面和A区域西面约133.34㎡未硬化地带,三处均存在瑕疵,其中A区域西面红线范围内仍存在村民房屋未拆,B、C区域未硬化地带经现场询问相关村民告知原村民土地所有人不愿意交付使用

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7)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

关于过户办证问题,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办理产权证及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如因违建或其他原因而致买受人行使权力有障碍,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定点测绘面积有差异,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以买受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办证过户实际测量为准,本院不予负责,请竞买人审慎购买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税种、税率说明:房屋类型购买人身份契税(成交价)印花税住宅个人1.唯一住房140㎡及以下:1%140㎡以上:1.5%2.二套住房140㎡及以下:1%140㎡以上:2%无企业3%0.05%非住宅个人3%0.05%企业3%0.05%以上过户税种、税率说明仅供参考,实际过户税、费详询相关部门,以实际缴纳为准

(采用法拍贷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本院出具裁定书后一并垫付卖方负担的税款,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费)(9)集中看样时间:拍卖开始前七天提前联系,由辅助拍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2月24日10时至2026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过户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2、产权登记信息(面积、抵押、使用性质等)由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提供,成交后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

法院不承诺提供标的物的产权证原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注销公告期限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3、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带租拍卖的,法院不负责腾房交付,买受人可与承租人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应当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继续履行

当事人配合交付的,30个工作日内交付;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3-6个月,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4、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修改公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5、本次拍卖价格仅指贵港市产业园城南大道与中区七路交汇处东南角(江南园)的不动产三宗(包含工业用地一宗、地上建筑物两宗:分别为1#厂房和2#厂房)、地上建筑物三宗(均为砖混结构,分别用于水泵、配电、消防控制)、厂房外水泥硬化为9379.18平方米、厂房内水泥硬化为12018.8平方米、围墙为92.55立方米的价值,其余地上附着物、生产机械设备不包含在内

未经本院一并查封、拍卖,买受人不得主张对其余地上附着物、生产机械设备享有所有权

6、标的物如有租赁,无论是否带租拍卖,押金均不做处理,由承租人、买受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另行提起诉讼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自行承担其他法律后果

【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不足部分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七日内补交,逾期未补交,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以对违约买受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风险提醒】1、如需强制交付,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等)先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扣除返还;如需更换门锁,由买受负担换锁费用

如与拍卖无关的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

2、如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标的物违建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3、法院处置的房产不包括户籍登记,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4、买受人自领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税产生滞纳金的,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报名方式:淘宝网报名,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116000705745,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转账备注:(2025)桂0802执2988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

十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16日看样咨询致电: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黎先生)17777549455法院咨询电话: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0775-4556205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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