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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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宁阳中路粮贸巷口经营用房房地产(第三层) <结束>

资产编号:10525522

178.34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2
起始日期
657.1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71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18.4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8.3432万元
  • 单价:0.2714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宣城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2-02
  • 结束日期:2026-02-03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中路粮贸巷
  • 评估价:318.4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7.1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饰、装修有损毁的不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原有户口、营业执照
    钥匙:况有钥匙承租人处配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
    装修配置:家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宁阳中路粮贸巷口经营用房房地产(第三层)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权复印件拍品所有人汪**、陈**拍品现状房屋用途经营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租赁情况有钥匙承租人处配套情况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024)皖1881执2336号;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安徽省宁国市宁阳中路粮贸巷口经营用房房地产(第三层)

二、建筑物基本状况:证载房屋建筑面积657.19㎡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终止日期:2046年11月22止所在层3层,房屋总层数6层,规划用途:经营用房

详情见《评估报告节选》三、权证情况:产权证证号:房地权证宁字第00038278号

四、限购情况:详见省市相关政策

五、税费负担情况: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六、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仅有从该幢房产北侧的通行楼梯,通往拍卖标的的通道详见图片《宗地图》

2、拍卖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见附件)到期

租赁期截止到2034年3月31日,年租金为9.24万元整买受人自我院交付拍卖标的后次月起开始收取租金,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由买受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租赁事宜

3、拍卖标的如有原有户口、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我院和辅助机构概不负责

4、本次拍卖标的内的可移动的家电、家俱及原产权人、承租人的生产、生活用品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本次拍卖标的享有租赁权等权益的案外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进行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参照悔拍进行处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七、成交后交付时间: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我院在3个月内将所拍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八、其它事宜请向我院咨询了解

';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拍卖服务”“赊呗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

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证载房屋建筑面积657.19㎡产权证证号:房地权证宁字第00038278号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终止日期:2046年11月22止所在层3层,房屋总层数6层,规划用途:经营用房

评估价:3184700元起拍价:1783432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邹经理18956325118微信号同步按揭贷款咨询电话:汪经理15056279730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七、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仅有从该幢房产北侧的通行楼梯,通往拍卖标的的通道详见图片《宗地图》

2、拍卖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见附件)到期

租赁期截止到2034年3月31日,年租金为9.24万元整买受人自我院交付拍卖标的后次月起开始收取租金,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由买受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租赁事宜

3、拍卖标的如有原有户口、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我院和辅助机构概不负责

4、本次拍卖标的内的可移动的家电、家俱及原产权人、承租人的生产、生活用品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本次拍卖标的享有租赁权等权益的案外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进行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参照悔拍进行处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前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

采取“法拍贷”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支付购房首付款到我院指定账户

尾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付清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我院在3个月内将所拍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宁国支行;账号:261020102100049396602574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二、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重新测绘后面积与原产权证登记面积有出入的不影响成交价格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本次拍卖贷款服务由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有意向贷款的竞买人在报名前应提前与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

竞买人必须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造成逾期付款或者不能放贷的,宁国市人民法院将依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

执行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

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华信拍卖公司电话:邹经理18956325118微信号同步法院咨询电话:饶法官0563-4300089举报监督电话:0563-43000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竞买须知现就该次公开拍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等,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和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不提供发票

九、拍卖成交后,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

采取“法拍贷”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支付购房首付款到我院指定账户

尾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付清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竞买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如房屋实测面积或土地实测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以房产或土地实测面积为准,但不影响成交价格,我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重新测绘后面积与原产权证登记面积有出入的不影响成交价格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其他所有欠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我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华信拍卖公司电话:邹经理18956325118微信号同步法院咨询电话:饶法官0563-4300089举报监督电话:0563-43000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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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中路粮贸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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