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9:29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上海花园)39栋1-3号住宅

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上海花园)39栋1-3号住宅 <结束>

资产编号:10526637

6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16
起始日期
167.9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57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0万元
  • 单价:0.3572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攀枝花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16
  • 结束日期:2026-02-17
  •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
  • 评估价:6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67.9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不包含室
    查封情况:查封提供文件《
    看样时间:看样的需求,请在开拍前三日
    户型:4室2厅2卫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4室
    卫生间数:2卫
    小区:宅,所在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权证号RS00011
    楼栋总数:9栋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39栋1-3号住宅权力来源司法拍卖权证号RS00011461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提供文件《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品情况房屋用途成套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产权建筑面积167.97㎡租赁情况无租赁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39栋1-3号住宅,所在小区为“上海花园”,标的物所在楼栋共6层,该标的物位于地上第2层,有加装电梯,房屋户型为4室2厅2卫

所处宗地开发程度已达到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场地平整)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所在房管所、财税部门):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三、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四、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如需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进行实地看样的人员,请在正式开拍一周以前的时间段拨打公告中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进行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咨询电话:17308143725400-015-999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6日10时至2026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57.75b81319IBuFlthttps://sf.taobao.com/081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57.75b81319IBuFlt,户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上海花园)39栋1-3号住宅【产权证号:RS00011461,建筑面积:167.97㎡】议价:600000元;起拍价:60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加档)特别说明:1、房屋现由被执行人占用,已书面承诺拍卖成交后限期腾退

本次拍卖仅为房屋及固定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2、拍卖成交后,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或备案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或承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并附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或承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垫付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因买受人或承受人拒不垫付税费而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则自行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意向竞买人一旦确定报名参拍,即代表清楚并认可上述标的物所存在的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内,标的物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的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拍卖成交进行交付时,标的物所涉范围、租赁及现状等情况以交付时的现场状况为准,若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

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成功竞标后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2026年2月9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2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上述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对上述标的物有租赁等其他权利的权利人,请于2026年2月9日前向本院书面申报,未申报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咨询及看样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如有意向买受人对上述标的物有实地看样的需求,请在开拍前三日联系该辅拍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预约登记,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本院根据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带看样工作)咨询电话:17308143725(蒋老师)

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电话:400-015-9991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款项支付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需在2026年2月2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账号:9558852302001354536;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0402执399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成交价款到账后30日内,由本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26号)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时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咨询电话:17308143725(蒋老师)法院咨询电话:0812-2224474(周法官)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6日10时至2026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57.75b81319IBuFlthttps://sf.taobao.com/081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57.75b81319IBuFlt,户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买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根据网询报告或评估报告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2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账号:9558852302001354536;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0402执恢399号】,逾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相关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标的物在限购区域内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指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时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