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房产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66号地上建筑物及土地*详细位置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66号地上建筑物及土地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豫0205执恢300号*产权证号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229326);土地(不动产权证号:263904)所有权人***标的现状*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是否腾空否租赁情况不详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5147.43平方米,加建面积2045.7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41.1平方米有无钥匙无欠费情况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法院已查封提供的文件抵押情况有抵押提供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实勘用途商业所在层数1-5注意事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除特殊说明外,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其中应有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该期限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税、费),持有效支付凭证原件至本院申报退款,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66号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229326),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中段66号土地(不动产权证号:263904),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登记建筑面积15147.43平方米,加建面积2045.7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41.1平方米详情见评估报告
竞买人需现场自行看样,标的以现状拍卖起拍价:91100420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6时止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看样咨询电话:0371-23809828
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房管局、土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财税局等)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标的物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费用以及其他历史欠费依法由双方各自承担,但该费用不在法院退款范围之内,买受人需自行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五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南关支行,账号:95588317030067054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院支持银行个人按揭贷款:1.中原银行个人按揭贷款,有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咨询、自行判断风险贷款服务热线:王行长16603785160、马经理13598851617
2.邮储银行个人按揭贷款,有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咨询、自行判断风险贷款服务热线:郑经理13613782288、冯经理15937869551
十三、特别提醒:除法院与拍辅机构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服务都与本院无关,买受人须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71-23809828(齐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371-2380982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看样咨询电话:15993396905联系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先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南关支行,账号:9558831703006705414),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按法律规定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应主体承担
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应有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迟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2380982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咨询电话:0371-23809828(齐法官)、1599339690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五一路86号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