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城郊乡经二路南段东侧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法院执行案号(2026)豫0204执恢3号标的所有人河南XX有限公司土地标的现状产权证号杞籍国用(2010)第26号用地性质国有是否腾空否用途工业经营、租赁情况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情况法院已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提供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总面积2557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详情请仔细查看评估报告';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4日10时至2026年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淘宝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城郊乡经二路南段东侧的土地一处(产权证号:杞籍国用(2010)第26号)以及其地上房产5处(不动产权证号:房权证杞房字第2010-001160号、房权证杞房字第2010-001161号、房权证杞房字第2010-001163号、房权证杞房字第2010-001164号、房权证杞房字第2010-001165号)、其地上无证建筑物和地上附属物
起拍价、增价幅度及保证金如下:起拍价:1345.19539万元、增价幅度为6万元、保证金为100万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或其他约定的方式)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标的物成交前(节假日休息除外)向本院提出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责视为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2026年2月11日之前,向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之前向本院提出异议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账号:95588317030070157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联系人:刘法官电话0371-23809693法院监督电话0371-2380965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开封市鼓楼区西坡北街17号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4日10时至2026年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淘宝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竞拍前三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账号:9558831703007015714)并在缴纳余款后十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地址:开封市鼓楼区西坡北街1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2380965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联系人:刘法官电话:0371-2380969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