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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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小区22号楼2单元7层34号(不动产权证号:1001019084) <结束>

资产编号:10527621

187.79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19
起始日期
181.81平方米
建筑面积
1.032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34.74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87.7952万元
  • 单价:1.0329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郑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19
  • 结束日期:2026-02-20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21号楼
  • 评估价:234.74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81.8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精装
    钥匙:证书钥匙无,被执行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房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法院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
    户型:四室两厅两卫一厨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电梯:有电梯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四室
    小区:森林半岛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该房产是否欠付物业费需买受人自行核实,费用买受人承担,用途为成套住宅(仅供参考,一切以实地看样为准),交通便利,生活环境较好

二、装修状况:具体房屋状况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拍卖对象: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小区22号楼2单元7层34号(不动产权证号:1001019084)房产一套

特别注明:本次拍卖以房产交付时候现状为准,竞拍前建议实地看样,若未实地看样直接竞拍,则视为对房产现状已经确认

四、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的价值及其他债权债务,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历史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本次交易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的,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

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4、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

由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5、该地区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拍卖公告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9日10时起至2026年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户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第一条拍卖标的:位于金水区天明路66号建业森林半岛小区22号楼2单元7层34号(不动产权证号:1001019084)房产一套

该房产是否欠付物业费需买受人自行核实,费用买受人承担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第三条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1877952.25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9000元

第四条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自2022年1月1日起,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三天与本院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接受咨询

关于看样: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集中看样时间详询看房电话,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第七条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第八条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第九条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十一条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相应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第十二条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15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的,本院不再负责从拍卖款中支付该税款)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

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以及被拍卖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第十三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80000元以上)交纳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第十六条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当在2026年2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31111100241701511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第十八条法院负有交付财产的职责,但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拍品咨询电话:王法官19515550769看房电话:王先生13298161891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高新法院执行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16日拍卖须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9日10时起至2026年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户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8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3111110024170151124),并在付清剩余拍卖款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高新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如需银行贷款,请提前与贷款银行联系,如需延期请提前向本院递交延期申请书,延期时间自成交之日起十个自然日之内缴纳尾款

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作出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办理解除查封、过户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15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的,本院不再负责从拍卖款中支付该税款)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十八、法院负有交付财产的职责,但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

拍品咨询电话:王法官19515550769看房电话:王先生13298161891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高新法院执行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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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6-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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