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宜昌市伍临路101号29栋房屋一套(含地下室及加建部分)一套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宜昌市伍临路101号29栋房屋(含地下室及加建部分)一套,不动产证号:鄂[2018]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45438号、鄂[2018]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45439号,产籍号03-0141-0017-020201,房屋建筑面积142.46㎡
(该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加建部分)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实地查看,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屋明细详见《评估报告书》
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宜昌市伍临路101号29栋房屋一套,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42.46㎡,户型为平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二阳台,位于2层(共7层),建成时间2014年
2、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书
2.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前往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原业主承担的部分,由竞买人垫付后凭据到法院领取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标的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186796353;王法官';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5日10时至2026年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法院账户名: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宜昌市伍临路101号29栋房屋一套(含地下室及加建部分),毛坯,房屋建筑面积142.46㎡(该面积未含地下室及加建部分)(不动产证号:鄂[2018]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45438号、鄂[2018]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45439号,产籍号03-0141-0017-020201)
起拍价:10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次
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标的物咨询电话:0717-6511058/18186796353王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现场查看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拍卖标的物所欠的物业、水、电、气等各项生活、管理费用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业主承担的部分,由竞买人垫付后凭据到法院领取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业主承担的部分,由竞买人垫付后凭据到法院领取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前往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标的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2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猇亭支行;账号:955885180700018486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717-6511058/18186796353王法官监督电话:0717-6513299/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15日10时至2026年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法院账户名: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23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的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猇亭支行;账号:9558851807000184867),并在2026年3月1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凌云大道1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七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新增加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三、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其他费用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前往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原业主承担的部分,由竞买人垫付后凭据到法院领取
3.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标的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7-651323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8186796353王法官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