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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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18号尚品清河小区二区1号楼1-2302 <结束>

资产编号:10528304

64.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1
起始日期
93.2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95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9.723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4.8万元
  • 单价:0.6952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南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01
  • 结束日期:2026-02-02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尚品清河小区
  • 评估价:79.723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3.2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该房屋有人居住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日止(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302房
    小区:尚品清河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腾房、交房时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18号尚品清河小区二区1号楼1-2302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济南20230171624),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23层,建筑面积:93.21㎡

评估价:797233.91元;起拍价:64.8万元;保证金:7万元;加价幅度:6000元

该房屋有人居住详见网络询价报告

请竞买人务必详读评估报告并亲临现场看样,并尽可能多的了解相关信息

拍卖成交后,腾房、交房时间依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评估价:797233.91元;起拍价:64.8万元;保证金:7万元;加价幅度:6000元

特别提醒:该房屋有人居住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后参与竞买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特别提醒:1、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拍卖开始7日前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送达拍卖通知,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至法院办理手续)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由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6、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7、该不动产租赁等其他情况不详,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七、其他相关条件:1、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具备条件的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网络拍卖平台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符合登记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税率、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询问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八、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提交相关手续后经本院审查通过方可行使优先竞买权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2月9日(成交7日内)16时前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01执2083号拍卖成交余款”,逾期未缴纳余款视为悔拍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分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026207联行号:313451000289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拍卖咨询电话:1786430685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25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说明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照公告所示,将拍卖成交价余款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相关信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领取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因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税率、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询问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拍辅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86430685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尚品清河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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