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绥化市绿色物流市场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2394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物面积:18185.14平方米)
就现状整体拍卖,标的物详情见附件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拍品所有人绥化市绿色物流市场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类型商服用地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瑕疵说明:上述地上建筑物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及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该建筑物不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条件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5)黑12执恢100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4日10时至2026年2月25日2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绥化市绿色物流市场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2394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物面积:18185.14平方米)就现状整体拍卖
(瑕疵说明:上述地上建筑物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及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该建筑物不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条件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2026年1月30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未按要求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6年1月30日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费、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自建税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的,适用此条规定特别提醒:1、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全部完税,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完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再向本院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2、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
5、关于税费数额(包括卖方税费是否欠缴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税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日常使用的物业费、水、电、气、供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拍卖标的物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的适用此条规定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6年1月30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绥化分行祥和分理处,账号:955885091200170134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咨询电话:张法官(联系电话:0455-831682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1号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月16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2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黑龙江绥化分行祥和分理处,账号:9558850912001701346),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