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8 01:4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大米加工产线及厂房

大米加工产线及厂房 <结束>

资产编号:10529238

111.08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16
起始日期
2026-02-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1.08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1.08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鸡西市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02-16
  • 结束日期:2026-02-17
  •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北大营
  • 评估价:111.08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6日
    房屋结构:钢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公告本院在执行黑龙江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大米加工产线一条以及单层建筑面积为364平方米的厂房,因机器设备较多且价值较大,建议有意向的人员与我院联系现场观看

委托淘宝网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6日10时至2026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红兴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下: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北大营大米加工产线一条及厂房(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1110830.00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标的物介绍:1、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北大营的大米加工产线一条,以及厂房1项,监狱2004年,钢结构1层,建筑面积364平方米

2、起拍价:1110830.00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3.由于拍卖的大米加工产线机器设备较为复杂,建议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

二、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息为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状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

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3)关于税费数额以及是否欠缴数额、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税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4)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参与竞拍的,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1.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相应主体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自行垫付相应主体应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其垫付的税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应主体另行追偿,拍卖成交款项不负担相应主体应缴税、费

具体可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所需缴纳税费情况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欠费,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

2.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此公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兴隆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2676702710866,行号:1032728511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法院下达拍卖确认裁定或交付房产前,因本案可能发生再审、案外人异议等法定程序提起或其他非归法院执行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出现拍卖无效及法院决定撤回拍卖、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情形的,除退还拍卖价款外,依法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及利息等其他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电话:18292070732(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黑龙江鸡西市密山市牡丹江管理局牡丹江人民法庭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竞买须知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16日10时起至2026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9975.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2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兴隆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2676702710866),并在2026年3月5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牡丹江人民法庭(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管理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69-586011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292070732(李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2026年2月16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北大营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