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8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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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二路西侧水晶公园2幢1-2层2-132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琼(2019)屯昌县不动产权第0001599号]的不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10529574

63.025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15
起始日期
111.9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62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8.782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3.0256万元
  • 单价:0.5629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2-15
  • 结束日期:2026-02-16
  •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二路水晶公园2幢
  • 评估价:78.782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1.9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6日装修情况无房屋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
    钥匙:确认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及抵押情况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自2026年1月15日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公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表标的名称海
    楼栋总数:2幢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琼(2019)屯昌县不动产权第0001599号]

面积:建筑面积为111.9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为106.68平方米

价格:评估价:787821.00元,起拍价630256.8元,保证金:8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一)看样时间: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二)集中地点:无(三)咨询电话:0898-67815575三、拍卖标的瑕疵说明1、至现场勘验节点无人使用,无租赁权向法院申报

2、不动产标的以所标示不动产的状况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资料(或测绘图纸)为准,如果没有登记的不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

3、住宅用房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部门确认

4、家具家电及可移动,可拆卸设备设施不在拍卖范围内

(拍卖包含家具家电的除外)5、其他影响拍卖标的价值,权益的说明详见评估报告或者测绘鉴定报告

四、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竟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

3、委托代理人,联合竞买人等须在竞拍前至少10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往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竞买人若竞买成功,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六、过户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1、买受人在收到过户裁定书5个工作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买受人应及时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2、标的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税、水利基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垫交过户的所有税费

买受人在缴税后五日内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买受人自行追偿

3.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相关产权的,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请拍卖前务必向上述相关单位及部门咨询了解上述相关问题)

4、如果买受人垫付了案外人(如开发商,非被执行人的实际登记人)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案外人追偿

5、如果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向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关于腾退交付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拍卖标的包含家具的除外)被执行人及住户不得破坏楼梯,门窗,下水管道等

2、本院负责标的交付,如果需强制腾退,腾退时间尚未明确,但腾退交付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间

八、关于悔拍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照法律规定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2、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事项1、拍卖尾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昌支行,账号:26753641603914074,请注明“(2025)琼9022执恢229号拍卖款”),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2、买受人在领取相关文书后,自行凭法院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十、特别说明1、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竟买人如发现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如: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竞买人支付高额佣金,以及其他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本院举报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竟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拍卖平台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电话:0898-67815575监督电话:0898-67821065屯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拍卖须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5日10时至2026年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23;户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2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6年2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昌支行,账号:26753641603914074,请注明“(2025)琼9022执恢229号拍卖款”),并到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缴交(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782106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联系电话:0898-67815575(孙助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二路水晶公园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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