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8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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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号山水黔城七团组4号楼3单元3层4号不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10529852

109.4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24
起始日期
294.1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7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6.3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9.424万元
  • 单价:0.372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贵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24
  • 结束日期:2026-02-25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号山水黔城(南门)
  • 评估价:156.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94.1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在的户口,我院不负
    钥匙:房屋钥匙保管人同意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3单元
    小区:山水黔城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座位数:3座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附近有南明区甲秀小学分校山水小学
    开发商:拍卖成交前向该房产所在地
    装修配置:木地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号山水黔城七团组4号楼3单元3层4号不动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贵阳市010358976号拍品所有人田**单独所有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用房配套情况城镇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评估报告》拍品介绍1、变卖对象: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号山水黔城七团组4号楼3单元3层4号不动产

估价对象位于山水黔城小区内,东侧为南明河,通过3座桥紧连香江路,小区东门位于该方向,西侧通过甘平路连接花溪大道,小区南大门邻近一组团,北边设有北门出入口

房屋基本状况:总建筑面积为294.16㎡,地上总层数18层,估价对象为3-4层,钢混结构,层高约3米

附近有南明区甲秀小学分校山水小学、山水中学十八中、九二五医院等

估价对象为外墙墙砖和真石漆,塑钢门窗,通水电、燃气,房间内实木地板,客厅等公共区域地砖,水晶吊灯,大理石楼梯,房间墙面部分墙布、涂料

2、权证情况:贵阳市010358976号

3、限购情况:参考国家及省市等相关政策

4、过户税费及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承担:请查看《竞买须知》第十一条内容

5、特别提醒:①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标的物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竞买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前向该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的,与本院无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②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户口,我院不负责强制迁出,竞买成交后户口无法落户的问题,我院和辅助机构概不负责

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到标的物所在的公安机关了解户口情况及户口落户的相关政策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其它事宜请向辅拍公司或法院咨询了解

(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156.32万元

起拍价:1094240元,保证金:120000元,增价幅度1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①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标的物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竞买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前向该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的,与本院无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②本公告所述情况仅供参考,请务必实地看样,并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公告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出具材料及实际情况为准,因信息差异导致的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辅拍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如房屋钥匙保管人同意可以另约时间看样,涉及无法进入室内的另作沟通,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方式:18256287721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当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上的,为2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交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银行帐号:2284025672214322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铜陵井湖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过户事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请阅读本次拍卖发布《拍卖须知》中的第十一条之内容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并联系法院或辅助机构咨询相关拍卖事宜

拍卖咨询方式:18256287721法院咨询电话:0562-8810815(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15日竞买须知现就该次公开拍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等,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和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当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上的,为2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交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竞买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或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各自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咨询方式:18256287721法院咨询电话:0562-8810815(张法官)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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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号山水黔城(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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