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8 03:24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云县爱华镇云州新区(瓦窑坝)皇都大酒店的房地产

云县爱华镇云州新区(瓦窑坝)皇都大酒店的房地产 <结束>

资产编号:10530283

865.64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2
起始日期
2052.3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21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35.866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65.6416万元
  • 单价:0.4218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临沧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2-02
  • 结束日期:2026-02-03
  •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云州新区瓦窑坝
  • 评估价:1335.86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052.3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为被执行人住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
    产权所属:共同共有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策并按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位于云县爱华镇云州新区(瓦窑坝)皇都大酒店的房地产(1)不动产权证号:滇(2017)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205号,房屋所有权人:李绍鹏、李银芳,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规划用途:住宅用房,实际用途:商业用房,所在层数/总层数:1-9/9,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房屋建筑面积:2052.39㎡,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面积:238㎡,终止日期:2052年11月04日止

(2)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云县不动产权第0001470号,房屋所有权人:李银芳、李绍鹏,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规划用途:住宅用房,实际用途:商业用房,所在层数/总层数:1-9/9,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房屋建筑面积:2113.29㎡,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面积:238㎡,终止日期:2052年11月25日止

郑重声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由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特别提醒:1、标的物为双方当事人议价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载明的信息为准进行拍卖,如竞买人认为与实际情况不符,请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费用

3、该房地产成交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咨询有关限制政策并按政府规定办理

标的物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所有应缴税、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它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并按政府规定办理4、该两套房地产现状被打通连为一体,1层部分商铺对外出租,其余均用于“皇都大酒店”的营业用房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1)标的物整幢有抵押,证号:【云(2018)云县不动产权第0001470号】的抵押权人为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路支行,证号:【云(2018)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205号】的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县支行

(2)标的物部分房屋对外出租,9层有部分房屋作为被执行人住房

(3)该房地产有自行加盖的建筑部分,起拍价中已包含10层加盖建筑及8层、9层彩钢瓦大棚的价值

(4)本次拍卖财产范围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1)不动产权证号:滇(2017)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205号,房屋所有权人:李绍鹏、李银芳,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规划用途:住宅用房,实际用途:商业用房,所在层数/总层数:1-9/9,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房屋建筑面积:2052.39㎡,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面积:238㎡,终止日期:2052年11月04日止

(2)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云县不动产权第0001470号,房屋所有权人:李绍鹏、李银芳,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规划用途:住宅用房,实际用途:商业用房,所在层数/总层数:1-9/9,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房屋建筑面积:2113.29㎡,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面积:238㎡,终止日期:2052年11月25日止

郑重声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由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2.该房地产成交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咨询有关限制政策并按政府规定办理

标的物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所有应缴税、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对可能存在的水、电等其它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并按政府规定办理3.该两栋房地产现状通连为一体,第一层部分现为酒店大堂及已出租铺面,第二层为闲置状态,其余均用于“皇都大酒店”的营业用房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1)标的物整幢有抵押,证号:【云(2018)云县不动产权第0001470号】的抵押权人为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路支行,证号:【滇(2018)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205号】的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县支行

(2)标的物部分房屋对外出租,9层有部分房屋作为被执行人住房

(3)该房地产有自行加盖的建筑部分,起拍价中已包含10层加盖建筑及8层、9层彩钢瓦大棚的价值

(4)该房产有地下室一间,起拍价中已包含地下室的价值

6.本次拍卖财产范围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供电箱、发电机、太阳能

7.若原权利人认为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在起拍价之内,请于拍卖开始前提出异议

8.成交后需要留足必要的腾退时间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起拍价:8656416元,保证金:1731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日前向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瑕疵请买受人自行深入了解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者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7日前与本院联系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县支行,账号:6232814010001457785,银行联号:105758300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如上述条例及规定与司法拍卖的若干规定不一致或有冲突,由本院负责解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388919454(王)法院纪检监察室:0883-3212181法院执行局电话:0883-3229253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拍卖须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83/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日前向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731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1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县支行,账号:6232814010001457785,联行号:105758300010),并在2026年2月17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买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如上述条例及规定与司法拍卖的若干规定不一致或有冲突,由本院负责解释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83-3212181(本院纪检监察室)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808690230(王)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云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云州新区瓦窑坝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